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广东特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端特种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行政服务中心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759-31971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特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端特种聚烯烃新材料项目 (一期) |
建设单位 | 广东特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通港大道以西、纬一路以北 |
环评机构 | 广东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特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端特种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一期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通港大道以西、纬一路以北,总占地面积约73333.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071.3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一套3000吨/年高端特种聚烯烃新材料生产装置及其辅助设施,年产3114吨高端聚烯烃聚合物产品、副产144.6吨石油树脂。项目总投资356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聚合物碱洗和水洗废水、脱盐水站浓盐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通过管网进入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装置工艺废气、污水池废气、挤出废气分别经密闭收集后进入RTO炉进行焚烧,焚烧废气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产品包装线设置在洁净车间内,包装车间粉尘密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废催化剂、废分子筛、瓷球、废包装、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滤芯及滤渣、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废渗透膜、废干燥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暂存后交有能力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 地下水、土壤: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环境风险:设置围堰和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建立“单元-厂区-区域”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至外环境;制订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