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明洲贸易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预拌湿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时间:2024-11-28 17:21:44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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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或麻章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湛江市麻章区政通东路4号,邮编:524094 联系电话:0759-2733789 传真:0759-2733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