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湛江东海岛天然气利用工程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三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联系电话:3381652传真: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湛江东海岛天然气利用工程一期工程 |
建设单位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 |
环评机构 | 广州成达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湛江东海岛天然气利用工程一期工程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主要进行天然气管道的建设,不包括储配站、加气站、门站、调压站、综合楼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内容,建设管道总长约15.4568公里(含涉海段长度764米),分别为宝钢线(东海岛门站-钢铁大道段),宝钢线(钢铁大道-宝钢段)、巴斯夫线(东海岛门站-巴斯夫)和进站管道,其中东海岛门站-巴斯夫段需穿越海域,采用定向钻穿越海域,入土点和出土点均在陆上,穿越管道水平长度1443.67米,实长1448.08米,实际涉海长度764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和钻渣不排海,施工场地设置沉浆池,泥浆经沉浆池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施工;泥浆水、试压废水、车辆清洗水等经泥浆池和沉淀池等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不外排;靠近湛江港一侧设置围堤,防止降雨期间施工工地的泥浆水进入到湛江港中;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采用吸粪车抽运至湛江市东海岛东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施工现场实行围蔽(围挡)管理,配备洒水装置,定期洒水防尘;通道(道路)和堆放物料的地面实行硬底化,定期洒水清扫,杜绝粉尘飞扬,在出口内侧处设置运输车辆清洗专用场地,配备冲洗保洁设施,安排专人负责冲洗;施工机械不使用劣质燃料,加强车辆尾气排放监督,严格执行汽车排污监管办法;焊接工序的焊接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清管、置换废气主要为氮气及少量天然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噪声:建设单位应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弃土弃渣运送至主管部门指定收纳点堆放,废弃泥浆经沉淀干化后运送至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清管废物主要为粉尘、氧化铁,运送至有接收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可收回的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送到回收站,不能回收利用的应按有关规定堆放至地方建设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环境风险:采取相应防腐、防爆措施,按规范要求设防雷、防静电接地,在管道易遭车辆碰撞和其他第三方作业破坏的管段,如穿越主要公路、大中型河流两侧等处设置警示牌,管道在通过人口密集区如学校、居民区、工业区时也设置安全保护方面的警示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的风险环境管理制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及事故应急联动计划,实行分级响应和联动,将事故环境风险降到最低。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