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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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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2024年湛江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4-06-14 19:50:13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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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2024年湛江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三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8日),环境影响报告书详见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sthjj/zwgk/xzgs/content/post_1914336.html。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381652 传真: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2024年湛江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

建设地点

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金牛岛红树林片区周边海域

环评机构

广东霏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麻章区湖光镇金牛岛周边海域,生态修复项目区总面积为1412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1)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营造红树林546公顷;(2)对湖光镇世乔村至东海岛铁路段的海堤进行生态化改造,改造总长约3.02公里。项目总投资48555.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拟采取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采用优质燃料等措施;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拟设置移动厕所收集后送至湖光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合理布局施工现场,使用低噪声设备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不合格苗木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施工废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营运期:营运期无废气、废水产生;在红树林巡视、维护和抚育过程中,可能产生少量人工清除的塑料袋、泡沫等海洋垃圾和浒苔等,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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