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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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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生物医药科技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4-04-23 10:14:19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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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岭南生物医药科技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 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百姓路1号,邮编:524033,联系电话:32183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岭南生物医药科技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湛江市通灵医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北桥街道湛江市赤坎区都市产业园内228国道北侧

编制单位

湛江市启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岭南生物医药科技园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北桥街道湛江市赤坎区都市产业园内228国道北侧,项目占地面积8985.09平方米,建筑面积35096.48平方米,主要建设2栋11层生产厂房和1栋5层厂房。项目总投资10034.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0.5%。项目建设一条保健品口服液、食品液体饮料生产线、一条保健品硬胶囊生产线、一条保健品片剂生产线、一条食品固体饮料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有:涡轮自冷式粉碎机1台、混合机2台、槽型混合机1台、热风循环烘箱1台、反渗透-EDI纯化水机组1台、电加热夹层锅1台、酶解提取罐2台、过滤器2台、自动颗粒包装机2台、自动粉末包装机3台等。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储运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尾气等。施工期扬尘主要为项目主体建筑建设过程、建筑施工材料运输装卸以及物料堆放期间由于风吹引起形成的粉尘污染,为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TSP,排放位置主要位于施工场地,呈无组织形式排放。运输车辆尾气主要来源于运送施工材料、设施的车辆,以及吊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及THC等,呈无组织形式排放。为减少施工期废气对环境的影响,须采取以下措施:①干燥季节要适时对现场存放的土方洒水,保持其表面潮湿,以避免扬尘污染。所有运输沙石、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封闭严密,不许撒漏。沙、渣土、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不得露天堆放。施工现场应当在所建设车间周边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封闭围挡,以阻挡物料堆放期间由于风吹而产生的粉尘污染。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先洒水压尘,然后再进行装卸、清扫作业,避免引起扬尘污染空气。②运输车辆尾气废气排放量很小,且为间断排放,影响范围多集中在车辆10~15m范围内。建设单位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车辆,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并保持汽车的外身清洁,使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减轻燃油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和生活设施,施工工人从周边村民招募而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故无生活污水产生与排放。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冲洗水以及地基、道路开挖和铺设、建设过程中开挖和钻孔、砂石料加工区、混凝土加工区等施工作业产生的泥浆废水等。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冲洗水中主要含有石油类、泥沙,需在出入口设置洗车槽,并设置隔油沉淀池。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回用于施工降尘、混凝土养护等,不外排。施工作业泥浆废水中主要含大量泥砂,须设沉砂池,将基坑废水、混凝土、砂石料冲洗等废水引至沉砂池后统一进行沉淀、隔砂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区内的料场以及道路洒水扬尘、混凝土养护等,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时间为6:30-12:00和14:00-18:00,错开作息时间(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期间进行作业。建设单位须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减少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同时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有效降低机械设备运转的噪声源强。并通过合理的施工布置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运输车辆流动噪声源在经过敏感区时应减速、禁鸣。

4、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水污泥等。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多余的建筑垃圾,主要为废铁、木块等,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专用堆放场。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堆放、抛弃,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并做好卫生和安全防护工作,避免产生扬尘或洒落废料。本项目施工人员在施工场地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主要为废纸、果皮、塑料袋等,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产生底部沉渣泥浆,主要成分为砂石,经自然干化后可用于土方、路基回填。

二、运营期

1、废气。投料、粉碎、过筛、混合粉尘排放量较少,经围蔽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废水处理站会产生少量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经加盖密闭、投放除臭剂后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①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站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赤坎区都市产业园(一期)污水处理厂入水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赤坎区都市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②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赤坎区都市产业园(一期)污水处理厂入水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赤坎区都市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后,由噪声叠加结果可知,项目设备噪声叠加值较小,东北、西南、西北厂界的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东南厂界的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粉尘、废原料渣、不合格产品、废树脂膜、废水污泥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仓库,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项目拟在①号厂房设置一个50平方米的一般固废仓库;危险废物:检验废液、沾染检验药剂的一次性实验用品、废包装物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仓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并对该废物收集进行转移联单管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理。

5、土壤及地下水环境。①危废仓库、理化室、废水处理站做好防风防雨措施、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铺设防渗混凝土,等效1.5m厚黏土层防渗性能;②其他区域采取一般防渗和简单防渗;③定期检查污水收集管道,确保无裂缝、无渗漏。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在项目环评受理公示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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