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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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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工业异辛烷装置原料预处理系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4-04-19 20:21:43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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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工业异辛烷装置原料预处理系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联系电话:3381652传真: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工业异辛烷装置原料预处理系统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湛江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霞山区临港工业园宝河路东侧3号现有厂区内

环评机构

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属于技改项目,位于霞山区临港工业园湛江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建成后新增占用预留用地面积约617.6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是对现有的工业异辛烷装置原料预处理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增加丁烯-1分离单元及其配套丁烯-1分离单元的MTBE(甲基叔丁基醚)单元,并对全厂储运工程及公用辅工程进行适应性改造,新增主要产品1-丁烯3.3万吨/年,MTBE(甲基叔丁基醚)4.3万吨/年,总投资11046.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0万元,占总投资的4.3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技改项目营运期新增废水主要是循环水站排污水、原料预处理系统水洗塔新增的含油污水,技改项目建成后全厂外排废水主要来自原料预处理/工业异辛烷/废酸再生联合生产装置排放的工艺废水(含油废水、含碱含盐废水和含酸废水)、电子新材料装置工艺废水、装车油气回收设施尾气洗涤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地面设备清洗废水、办公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以上废水依托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供热系统锅炉排水一同进入临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和统一排放。

废气:技术改造后原料预处理/工业异辛烷装置各类废气处理依托现有环保设施,产生的不凝气(包括现有装置的原料脱轻塔、异丁烷塔回流罐、正丁烷塔回流罐,新增原料预处理系统的催化精馏塔回流罐、脱硫塔回流罐、脱异丁烷塔回流罐、脱丁烯-1塔回流罐等环节产生)进入废酸再生装置裂解炉,新增MTBE单元和电子新材料装置公用甲醇回收塔,电子新材料装置各精馏塔封闭循环,塔顶回流罐、原料和产品中间罐均实施氮封,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凝气经尾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送入废酸裂解炉焚烧,废酸再生过程的尾气进行二次吸收、转化,尾气再经过碱液洗涤后经排气筒排放;开停工吹扫、干燥剂再生及事故状态下的含烃废气全部进入中科炼化东兴分部火炬系统燃烧处理;设压缩机抽气、液下鹤管密闭装车,装车台设置油气回收设施,采用“三级冷凝+活性炭吸附+水洗”工艺,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过程的废气经油气回收设施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锅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做燃料,设置烟气回炉和低氮燃烧设施,锅炉烟气经烟囱高空排放;工艺废水集输、储存和污水处理设施的主要敞开池体加盖密闭,并将有机废气集中收集至燃气锅炉焚烧。

噪声:建设单位应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技改项目实施后新增的MTBE单元废催化剂、废填充剂、废脱酸剂和废干燥剂、丁烯-1单元废干燥剂和废脱硫剂、备用脱硫塔精馏残渣属于危险废物,各危险废物均由防渗容器收集,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地下水和土壤: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土壤污染,进行分区防控。

环境风险:项目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现有项目已设置事故池,正常生产及发生事故情况下的废水、泄漏的废液以及火灾消防废水,可进入应急事故池收集;修订现有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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