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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首期工程塑料产品优化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4-04-19 20:21:43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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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首期工程塑料产品优化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联系电话:3381652传真: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首期工程塑料产品优化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首期厂界内

环评机构

广东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首期工程塑料产品优化工程项目位于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首期厂界内,属技术改造项目,主要为调整工程塑料车间生产线1、2、4的生产方案,增加红磷母粒阻燃产品产能1.1万吨/年(近期新增8000吨/年,远期再新增3000吨/年),同时减少通用PA/PBT/PBAT产品的产能1.1万吨/年,总产能16万吨/年保持不变。技改不涉及首期工程的TPU车间,仅对工程塑料车间产品方案进行调整,其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动,主要原辅料种类及总用量不变,无新增用水、用气、用热节点及产废水、废气节点,不对现有已审批项目的辅助及公用工程进行技改。

项目总投资为340万元,环保投资约50万,主要为工程塑料车间废气管道的改造,占项目总投资的14.7%。项目劳动制度不变,工程塑料车间年生产时间保持8000h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项目技改后不新增废水排放量及污染物浓度,废气处理洗涤器废水中总磷浓度会增加,洗涤器废水送至已批的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通过市政管道输送至东海岛深海排放口排放。

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磷化氢废气、火焰板焚烧废气(非甲烷总烃、天然气燃烧废气)、阻燃剂红磷原料的投料粉尘、真空清洁系统废气等。磷化氢废气引至“洗涤塔+气液分离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达标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火焰板焚烧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模头絮状塑料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的废气通过“洗涤塔+气液分离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真空清洁系统主要用于清洁散落的粉末状物料,经设置密闭抽风系统将物料收集到袋式除尘器内处理达标后,尾气通过16m的排气筒排放;项目技改后,由于新增阻燃剂红磷的使用量,该环节废气收集处理措施与技改前一致,在所有的粉尘废气产生点上方设吸风罩,收集后分别汇入袋式除尘器。

噪声:项目不新增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建设单位拟采取消声、厂房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项目技改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类别和产生量等均无发生变化,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按照原审批项目进行妥善处置。

土壤、地下水: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建立覆盖场地的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制定地下水应急管理程序;根据项目的特点以及生产工艺的布局进行分区防治,不同防治区域按照污染防治分区采取不同的设计方案进行防渗治理,并按照环评提出的监测计划开展土壤监测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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