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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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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顺东二路新建工程(一期)透水构筑物海域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4-04-12 11:01:53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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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调顺东二路新建工程(一期)透水构筑物海域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2024年 4月12日至2024年4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百姓路1号,邮编:524033  联系电话:3218369  传真:3218369。

项目名称

调顺东二路新建工程(一期)透水构筑物海域部分

建设单位

湛江市赤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地点

调顺东二路新建工程的终点,军民路与调顺西路相接处,军民水闸旁

编制单位

湛江市红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调顺东二路新建工程(一期)透水构筑物海域部分(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调顺东二路新建工程的终点,军民路与调顺西路相接处,军民水闸旁。工程拟建设透水构筑物一座,与调顺东二路新建工程(一期)相接。本项目上部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连续现浇板,下部结构采用钻孔灌注桩结构,透水构筑物跨海长度67m,总长111m,用海面积0.3731公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海洋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便桥钢管桩插、拔施工过程及透水构筑物钻孔灌注桩的钢护筒插、拔过程中,会在施工海域的局部范围内产生高浓度的悬浮泥沙对海水水质及海洋生态的影响。项目施工期通过采取严格控制灌注桩的严格控制作业范围,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将桩基施工等工程安排在退潮期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采用GPS与常规定位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准确定位每根桩基;使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控制悬浮泥沙入海;严禁向海域倾倒垃圾和废渣;禁止捕捞保护鱼类或其他水生生物。

2.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海堤表面开挖、材料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项目主要采取湿法作业方式,每天定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设专人监管施工建筑垃圾的收集和及时清运处置;车辆应进行覆盖遮挡;保持施工道路平整及整洁;选择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

3.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内不单独设施工营地,施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钻孔泥浆水循环利用,不得外排。项目主要采取制定好详细的施工计划安排,控制施工强度,施工方案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减少悬浮泥沙产生量;尽量选择中、小潮、海况好的时间施工,以减小悬浮物的扩散范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严禁油料泄漏或倾倒废油料;严格按照批准的用海范围、用海方式进行施工,不得超范围施工,尽量减少超范围的施工活动,以减少施工作业对海洋生物的影响等措施。

4.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项目主要采取低噪声施工机具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12:00-14:00、22:00-6:00期间进行高噪声施工;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及经过居民区、声环境敏感区时,应低速、禁鸣等措施。

5.固体废弃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钻孔泥浆、钻渣及施工建筑垃圾等。项目不单独设置弃渣场,建筑垃圾及钻渣等无害化处理后运至政府指定填埋场处置;不可回用钻孔泥浆由槽罐车抽运至政府指定填埋场堆放,不得随意倾倒。

6.施工期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项目用海的风险主要为自然灾害对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项目主要采取避开台风季节,在台风季节施工应做好各项抗台预案和安全措施;热带气旋来临前,项目建设期间应停止施工作业;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过程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在钻孔灌注桩施工前先安装好钢护筒,并在钻孔过程中,密切关注并维护好钢护筒,避免钢护筒破裂发生泥浆和钻渣泄漏等措施。

二、运营期

1.水文动力影响

本项目位于军民水闸旁,沿岸建设,前方又有海堤围挡,用海为透水构筑物,无填海造地和非透水构筑物结构,且项目用海规模较小,因此工程实施以后,潮流可通过桩基,整个海域的流速与流向基本上没有发生变化,只是由于工程的影响,导致项目所在海域水工构筑物附近局部流场发生较小的变化。桩基建设完成后,潮流依旧可以通过透水构筑物下部,对水文动力环境影响较小。

2.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

本项目采用透水桩基结构,需进行桩基施工,项目施工过程会对所在海域的冲於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实施后,灌注桩对周边水流有一定的阻挡作用,对桩基旁的底泥有一定的冲刷作用,原流速低的区域由于灌注桩的建设而流速增加;工程后,涨急落急时,项目附近海域流速局部发生变化。根据本项目所在的位置,本项目向海侧已经有填海形成的地块,水动力较弱,加上本项目占用海域面积较小,项目实施总体对周围水域的水动力环境和泥沙冲於影响不大。

3.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污水产生。本项目路面雨水通过人行道横坡向透水构筑物外排出,接入调顺东二路雨水管网。

4.固体废弃物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路面行人的生活垃圾。项目在沿线设置若干垃圾桶供行人丢弃垃圾,并有清洁工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路面固体废物不得向海洋环境排放。

5.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项目运营期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主要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对海洋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拟采取加强管理,禁止不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设置警告、提示牌等,避免行驶车辆意外掉入水中,污染海水;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在靠近海域一侧设置栏杆,人行道内侧设置A级防撞护栏。在采取以上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在项目环评受理公示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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