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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港码头(200#、210#码头泊位)预留水工结构等级能力释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时间:2024-04-09 17:27:27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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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1关于湛江港码头(200#、210#码头泊位)预留水工结构等级能力释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湛环建[2024]11号 2024-04-08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湛江霞山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行政服务中心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759-319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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