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一)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泥浆水、设备冷却水、洗涤水、含油水、地表径流污水。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在施工过程中,定时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他油污,尽量减少建筑施工机械设备与水体的直接接触;(2)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3)泥浆水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区绿化、洒水抑尘等,禁止排向周边水体和雨污水管网;(4)在进出口设置洗车池和雨水篦,防止进出车辆带出泥沙;(5)施工期在项目用地红线内侧开挖临时排洪沟,引导项目雨水沿地形有序排出,沿排洪沟每隔一段距离设置一座临时沉沙池,两侧及底部拍紧,雨水沉淀后排向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墙(围挡);(2)全面采取地面硬化措施,并加强洒水,降低扬尘;(3)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在施工工地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高空抛洒;(4)建筑土方开挖后应当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5)土方阶段在基坑周边按照一定间隔加设雾炮设备1台;(6)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的轮胎和车身外表应当完全冲洗干净后,方可进出工地;(7)施工现场内裸露3个月以上的土地,采取绿化措施,裸露3个月以下的土地,采取覆盖、压实、洒水等压尘措施。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对周边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严禁在休息时间作业,因特殊必须进行有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须按程序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2)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3)使用商品混凝土,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4)对于噪声强度大的设备,须作临时的隔声、消声和减振等有效防止噪声污染措施。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项目拟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须严格执行有关的管理办法,向湛江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2)根据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3)弃土期应尽量集中并避开暴雨期,要边弃土边压实,弃土完毕后应尽快复垦利用;(4)在建筑工地设置防雨的生活垃圾周转储存容器,所有生活垃圾必须集中投入到垃圾箱中,最终交环卫部门清运和统一集中处置,装修期间产生的油漆桶和废涂料桶等危险废物应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不排入外环境。 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一)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间清洁废水和成型机定期清洗废水,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园区管网入官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2)车间清洁废水和成型机定期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撇渣后与经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入官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生活污水、车间清洁废水和成型机定期清洗废水可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以及官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要求,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异味、烘干机烟气、印刷废气、危废间废气,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2)项目热风炉燃烧机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通过加热管道来对纸托进行干燥,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燃烧机内置管道收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3)印刷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4)危废间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根据报告表分析, 采取上述措施后大气污染物排放可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设备运转噪声,项目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2)将高噪声安置位置尽量远离项目民居并采用封闭门窗的隔音措施以降低噪声影响;(3)合理布置设备,将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在靠远离居民点,利用距离、隔墙等条件,减小厂界噪声;(4)进出车辆严格控制,项目内禁止鸣喇叭,减少机动车频繁启动及怠速;(5)在生产管理控制中保持设备良好运转状态,不增加不正常运行噪声;(6)加强工人噪声控制意识,避免误操作产生异常噪声。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的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等,项目拟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危险废物主要为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油墨桶、含墨泥抹布,危险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回收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项目设置一个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2)一般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沉淀池浮渣和沉淀物,废边角料作为纸托的生产原料,全部回用,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沉淀池浮渣和沉淀物作为一般固体废物由能力单位收集处理;(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对地下水及土壤的环境影响主要为非正常工况情况下废气治理设施失效废气超标超量排放及危险废物泄漏等影响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项目厂内拟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进行防渗分区,油墨存放区、危废间设置为重点防渗区,生产厂房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设置为简单防渗区。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气事故排放,原辅材料、危险废物泄漏及其引发的火灾爆炸等次生污染物影响周边环境。项目拟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修,及时排除故障;(2)当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时,立即停止作业,待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时方可重新作业;(3)油墨存放区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如门口缓坡、沙包、围堰等,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仓库的耐火层、防火距离基本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4)对油墨存放区、危废间等的地面做防渗处理;(5)消防设施设计、防雷防静电设计、供配电设计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6)设立必要的消防队伍,定期对生产人员进行消防等安全教育,加强站区生产及安全方面的管理,增强安全生产保障。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将事故风险控制在接受的范围内,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