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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遂溪县官田水库光伏发电项目二期50兆瓦(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3-12-18 11:21:55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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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遂溪县官田水库光伏发电项目二期50兆瓦(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3年 12月18日至 2023年 12月2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行政服务中心湛江市生态环境

联系电话:0759-31971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遂溪县官田水库光伏发电项目二期50兆瓦(升压站)

建设单位

遂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遂溪县城月镇官田水库东库

环评机构

湛江市深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遂溪县城月镇官田水库东库,占地面积为130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安装1台容量为50MVA主变压器,设2个110kV出线间隔。项目总投资2450.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和规划施工场地,对于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采用罐车拉运外部处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其他施工垃圾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通过以上措施,控制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落实防护生态破坏措施,合理堆放废石、弃渣,施工结束后及时整治复绿。

营运期:本工程运行期间无废气、生活垃圾产生,不新增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遂溪县官田水库50MW光伏发电110kv升压站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一期升压站”)站内绿化;废旧蓄电池暂存于一期升压站危废间暂存间,废变压器油经一期升压站事故油池收集后,最终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废旧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均依托一期升压站设施处理;通过采取减振降噪、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减少噪声、电磁辐射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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