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水流石村尖尾塘岭矿区石场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桥桥头北侧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C区一楼(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东侧约200米),邮编:524057,联系电话:0759-3950892、3959109。
项目名称 | 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水流石村尖尾塘岭矿区石场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建沣石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水流石村尖尾塘岭 |
环评机构 | 广东粤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水流石村尖尾塘岭矿区石场加工建设项目选址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水流石村尖尾塘岭,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原料堆场、石粉料仓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用地面积26297平方米。项目主要利用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水流石村尖尾塘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开采的石块为原料,通过破碎、粉碎、筛分等生产工序得到建筑规格碎石、石粉进行出售,年产建筑规格碎石14.5 万立方米、石粉4.84 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357.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项目原料堆场设置为硬底化室内堆场,采取厂区内道路硬底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及时清扫道路地面、降低物料装卸过程高度差、定期洒水等降尘防治措施。投料工序给料机入料口处设置水雾喷淋降尘系统,项目颚式破碎机在运行状态下为密闭状态,出口与中间料仓提升机密闭连接,中间料仓后与圆振筛连接,通过圆振筛进行筛分工序,过筛输料带设挡板全封闭、定期洒水降尘。在筛分出料口处设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系统,对破碎、筛分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员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室外排放。 二、水环境。项目洗车废水、地面清洁废水排至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 三、声环境。合理场区布局,选择低噪设备,安装弹性减振措施,对破碎机等强噪声源设围蔽降噪,加强绿化带隔音;车辆低速驾驶,禁止鸣笛等。 四、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 除尘系统过滤粉尘、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并回用于生产;废轮胎、机修金属废品定期收集后,可回收利用部分外售给废旧资源回收单位,不可回收部分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理。废机油、废机油罐、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 五、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项目厂区内沉淀池、三级化粪池及配套雨污水管网等地埋式构筑物做好防腐蚀、防渗漏措施,危废间做好防渗措施等。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发布该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