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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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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湛江市坡头区甘村水库清淤扩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3-06-20 16:54:13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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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湛江市坡头区甘村水库清淤扩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06月20日至 2023 年06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行政服务中心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759-31971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湛江市坡头区甘村水库清淤扩容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

广东湛江坡头区

环评机构

广东中正环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甘村水库水源地因经过多年运行,水域面积减小、水库淤积严重且底泥污染日益严重,因此需对甘村水库进行清淤,以应对坡头区日益增加的用水规模的需求,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中心拟实施“湛江市坡头区甘村水库清淤扩容工程”,项目位于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清淤位置为甘村水库库区及排洪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水库库区清淤扩容,清淤面积约87.97万平方米,清淤量约69.75万立方米;(2)排洪渠清淤约0.17万立方米;(3)铺设两条长度分别约为1012m和430m的临时污水管道,临时污水管的铺设为清淤施工的前提条件,建设单位须确保临时污水管铺设完成,项目排水能够接入污水管网进入龙头镇污水处理站处理方可进行清淤作业。项目不设物资仓库、修配厂等,清淤设备、车辆发生故障时,依托附近城镇维修厂进行维修。项目总投资3493.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7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船舶含油废水、底泥处理的余水、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清淤过程中的水环境影响主要为清淤过程对水体的扰动影响。

(2)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是清淤工程产生的清障垃圾、清淤底泥,可能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主要环保对策和措施:

废水:(1)船舶含油废水通过机舱配备污油桶或污油柜对船舶含油废水进行收集并委托有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能力的单位清运处理;(2)疏浚物沉淀产生的余水进行预处理后排入龙头镇污水站;(3)为降低清淤过程对水库水体的影响,采取措施包括①库区清淤严格限制底泥开挖扰动扩散,除必须采用专用环保绞刀进行密封开挖外,②采用薄层开挖法施工,③项目施工在枯水期进行采用分区清理、分层开挖、分段施工,④项目在距离水厂取水口最近的清淤边界设置透水防污帘,⑤在取水口取水时段的间歇期间进行清淤法施工,保证施工与取水的时间时隔,⑥在清淤期间进行水质动态监测。

废气:项目拟通过配备充足的防尘设备,设置工地围挡,对机动车运输、装卸过程严加防范,以防遗撒,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运输车辆与施工机械,注意车辆与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减少因其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等措施。

固体废物:项目在进行沉淀池施工前需对地表进行清理,清理产生的垃圾主要包括各种枯落叶,植物残体、砂石、塑料袋等,属于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在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沉淀池产生建筑垃圾,包括土工布、塑料膜等杂物,由物资回收机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至建筑垃圾制定填埋点;清出的疏浚物输送至两个临时沉淀池,经过混凝沉淀处理后,使用密闭车辆运输,由政府招拍中标单位进行处置。

地下水:为防止沉淀过程中余水通过沉淀池进入地下水,污染地下水环境,临时沉淀池铺设复合防渗层。

环境风险:设置围挡及截洪排水沟,并应重视截排水沟的维护及管理,沉淀池周围设置编织土袋拦挡墙,阻挡区域外径流同时防止事故状态下泥浆外溢进入库区。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并且在第二次公示期间通过报纸进行了两次公示,在报批前对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全文公开。在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公开期间,建设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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