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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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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龙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立方米玻璃钢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2-10-08 11:18:59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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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龙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立方米玻璃钢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邮编:524013  联系电话:2186603 传真:2186603。

项目名称:

广东龙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立方米玻璃钢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龙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霞山区湖光路68号日升大场地

环评机构:

世纪鑫海(天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龙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湛江市霞山区湖光路68号日升大场地建设“广东龙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立方米玻璃钢制品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20000立方米玻璃钢制品,包括年产玻璃钢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8200立方米、玻璃钢化粪池8200立方米、玻璃钢隔油池1800立方米、玻璃钢一体化泵站1800立方米。项目用地3004.2m2,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员工人数为28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实行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年工作300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规模及用途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单层车间,分为缠绕区、封头和拼接、打磨和切割,建筑面积总共约1000m2,高5m。

辅助工程

仓库

分为化学品仓库(面积60m2)和仓库(面积40m2),用于原辅材料的临时堆放。

办公区域

位于生产车间内

堆放区

用于成品堆放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由市政供水

排水系统

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口汇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霞山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南柳河

供电

市政供电

环保工程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霞山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南柳河

废气

粉尘

加强车间通风

非甲烷总烃

分别经整室收集和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苯乙烯

VOCs

固废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

边角料收集分类,外售回收商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

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噪声

噪声

基础减振,墙体隔音,距离衰减

环境风险

风险防范

化学品仓和危废仓防渗防漏,设置容积不小于176.78m3的事故应急池,并配套事故应急池阀门等收集措施确保事故产生的消防废水等事故废水进入事故应急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报告表分析认为,项目使用已建厂房,项目只是需要在车间内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主要是人工作业,无大型机械入内,施工期无废水、废气、固废产生,机械噪音也较小,可忽略,所以期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1、大气环境

项目在运营的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调配、筒体缠绕、封头制作、拼接制作工序产生有机废气,以及玻璃钢切割打磨产生的粉尘。辅料调配在相应工序对应的车间内即调即用,建设单位拟将缠绕、封头和拼接制作工序设置在全密闭空间内,采用单层密闭正压的收集方式对有机废气废气进行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最终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苯系物、NMHC、TVOC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总VOCs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NMHC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切割打磨区产生的粉尘使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报告表分析认为,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工艺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霞山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通过厂区现有的排水设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霞山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

报告表分析认为,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引至霞山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不会对霞山水质净化厂造成较大的冲击,依托霞山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具备可行性,因此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

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电脑控制缠绕机、空气压缩机、打磨机、切割机等设备的运转过程。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降噪措施:(1)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项目应将高噪声设备(空气压缩机)放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位置,并加强基础减振及支承结构措施,如采用橡胶隔振垫、软木、压缩型橡胶隔振器等。再通过墙体的阻隔作用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加强项目四周的绿化,设置乔、灌结合的绿化带。

报告表分析认为,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部,投入使用后,生产设备等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基础减振等措施,其噪声可得到有效控制,加上建筑物阻隔和空间衰减等因素,由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原料桶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暂存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规范进行设置,占地面积2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总VOCs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报告表分析认为,固体废物按要求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大气、地表水、土壤以及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产生影响。

5、地下水、土壤环境

建设单位拟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将厂区分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将化学品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列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将生产车间列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将仓库、堆放区办公区域列为简单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

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苯乙烯、过氧化甲乙酮,项目Q值小于1,故环境风险潜势为I。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环境风险物资火灾、爆炸、泄漏事故下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及废气处理设施故障等。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防控措施:(1)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风险的意识;(2)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安全生产的方式,杜绝在厂内使用明火,同时厂区内应设置“禁止吸烟”字样的牌子;(3)定期检查、维修设备,防止由于设备老化发生油类物质的泄漏,以及电线线路老化短路发生火灾;(4)原料储存场所应配备灭火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以利于及时发现火情,控制火势蔓延等,并采取有效的防泄漏措施;(5)仓库和危废暂存仓采取有效的防泄漏措施,防止泄漏。同时合理布局仓库区,仓库内布置按储存的物质性能分类分区存储,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原料物品应分类贮存。化学品做好标识和标签,留出安全通道;(6)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应急处理设施,保证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做出反应和有效的应对;(7)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及高效的安全生产机构,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8)编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9)设置有效容积为176.78m3的事故应急池。

报告表分析认为,项目通过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后,不会对周围人群造成不利的急性健康影响,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三)总量控制

项目建成后,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如下:

废水:项目无工艺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霞山水质净化厂,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废气:颗粒物:0.035 t/a(有组织0.001t/a,无组织0.034t/a),VOCs:0.7903t/a(有组织0.4633t/a,无组织0.327t/a)。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19〕2 号)文件要求,该项目VOCs总量指标替代来源从湛江新中美化工有限公司“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工程中形成的减排量中调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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