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关于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田头圩白沙圩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含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批复的公告
时间:2023-05-26 16:17:42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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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3年5月22日对《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田头圩白沙圩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田头圩白沙圩污水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桥桥头北侧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C区一楼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坡头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东侧约200米),邮编:524057,联系电话:0759-3950892、0759-3959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