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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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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湛江市家用电器工业有限公司红牌智能电器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2-11-30 22:22:13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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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省湛江市家用电器工业有限公司红牌智能电器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桥桥头北侧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C区一楼(区政府行政中心东侧约200米),邮编:524057,联系电话:0759-3950892、3959109。

项目名称

广东省湛江市家用电器工业有限公司红牌智能电器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省湛江市家用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坡头区科技产业园龙头园区兴业路以北、龙兴路以东-广东省湛江市家用电器工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环评机构

湛江市深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省湛江市家用电器工业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1#厂房1层北侧扩建注塑车间,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10度31分 24.516秒,北纬21度20分8.978秒。注塑车间位于1#厂房1层,注塑车间占地面积为1800平方米,主要增加相应的生产设施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等,办公及仓储等依托现有项目。项目主要从事家用电器零配件的生产,预计年产零配件(面盖、内盖、中环、手提、底座、开关盒、按钮、煲耳)60万套/年,主要生产工艺为:“进料→烘料(原料烘干)→注塑成型→成品”。项目总投资55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占比10%,扩建项目员工定员为2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一天1班制,每天生产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报告表分析认为,项目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安装,设备安装位于1#厂房内,不涉及土建工程,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一)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冷却塔排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无需添加药剂等,不与原材料、产品直接接触,项目冷却塔需定期排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报告表分析认为,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与坡头区科技产业园龙头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值,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熔融挤出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臭气等;项目生产车间为密闭车间,在产生有机废气(臭气)部位设置集气罩,并在集气罩两侧设置挡板,废气通过管道引至“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22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分析,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3kg/t产品),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要求和表2中的相关要求;项目营运期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设备运转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防震、减震、消声或隔声措施;(2)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3)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避免在休息时间进行高噪声设备的操作。报告表分析认为,在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东侧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南侧、西侧和北侧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噪声预,对最近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等。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项目设置一个5m2危废暂存间;(2)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冷却水池沉渣,废包装材料经、不合格品和边角料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处理,冷却水池沉渣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处理;(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报告表分析认为,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五)地下水和土壤。报告表分析认为,项目生产车间位于1#厂房1层内1楼,地面已做硬底化处理,不与土壤和地下水直接接触,项目外废水为生活污水,冷却塔水排污水(循环水不与物料接触、不添加药剂);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内,项目不涉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等,项目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影响不大。

(六)环境风险。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导致废气超标排放、火灾爆炸事故等引发的次生污染物从而污染周边环境。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加强设备的检修及保养,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并设置机器事故应急措施及管理制度,确保设备长期处理良好状态,使设备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2)定时记录废气处理状况,如对废气处理设备、风机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派专人巡视,遇不良工作状况应立即停止车间相关作业,维修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杜绝事故性废气直排;(3)加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严格落实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加强人员疏散设施管理,保证疏散通道畅通;(4)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报告表分析认为,通过采取以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可接受。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发布该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以来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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