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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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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蓝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包装桶周转暂存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2-09-29 17:41:02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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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蓝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包装桶周转暂存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桥桥头北侧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C区一楼(区政府行政中心东侧约200米)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邮编:524057,联系电话:0759-3950892、3959109。

项目名称

湛江市蓝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包装桶周转暂存库项目

建设单位

湛江市蓝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坡头区官渡工业园C区鸿业路1号

环评机构

湛江天惠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湛江市蓝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实际生产过程中,受市场回收量波动性影响,为增加废包装桶周转储存能力,拟新建包装桶周转暂存库项目,项目建成后收集范围、生产规模均不发生变化。

湛江市蓝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包装桶周转暂存库项目位于湛江市坡头区官渡工业园C区鸿业路1号,项目租用湛江绿品园饮料有限公司公司现有2座仓库(位于现有项目北侧和西侧,总建筑面积为2900平方米,其中暂存库1占地面积为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300平方米;暂存库2占地面积为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进行装修改造,暂存库1设有围堰、集液池,集液池位于地势较低位置,暂存库2设有截水沟,事故应急池位于蓝盈公司原处置车间内。项目主要暂存蓝盈公司收集回来的、未来得及处理的废铁桶、废塑料桶等,主要来自湛江市境内企业。本次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的处理与加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比100%,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年工作300天,采取2班倒工作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作业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废水包括砂石搅拌、地面冲洗废水等,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2)施工人员不在现场食宿,洗手及冲厕废水依托现有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和装修废气等。项目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制订完善的施工计划和合理组织施工进度,缩短工期和避免在大风情况进行扬尘量大的施工作业;(2)施工场地配备洒水工具,定期对工地及进出工地的路面、运输车辆洒水、冲洗,保持场地的路面和空气具有一定湿度,防止浮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等;(3)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均使用帆布覆盖,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均低速或限速行驶,减少汽车行驶扬尘;(4)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车辆,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并保持汽车的外身清洁,使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5)选用绿色环保建材,从根本上减轻装修过程污染。报告表分析认为,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设备。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中应针对高噪声设备使用隔声、加装减振垫等措施;(2)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均匀地使用;(3)加强施工管理。报告表分析认为,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间噪声随施工期结束而结束。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建筑垃圾等,主要为废铁、废水泥块等,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建设主管部门指定场所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对项目周围的环境影响不大。

二、营运期

1.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不涉及生产加工,车间地面的清洁由工作人员定期清扫,无生产废水及冲洗废水产生;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由厂区内抽调,无生活污水产生;项目物料储存区域均不露天,故本项目不考虑初期雨水。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贮存废物挥发的有机废气,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原则上只收集没有残液的废包装桶(不排除少量废包装桶中含有微量残液),单只包装桶上车前均需检查,不能有明显的残液,否则要求企业先行收集残液后方可上车运输入蓝盈公司的厂区;(2)废桶产生企业必须确保包装桶完好无破损并密封桶盖,有破损包装桶必须保证桶内无残液渗漏,同时采取密封包装防渗措施后方可移交;(3)项目产生的废气通过排风扇向外无组织排出,使废气聚集浓度降低以减少安全隐患。根据报告表分析,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能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NMHC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营运期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叉车、排风扇、运输车辆等噪声。建设单位选用同类设备中噪声相对较低的设备,同时采取建筑隔声、进出的车辆禁鸣、限速等措施,报告表分析认为,在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厂界昼夜间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不涉及生产加工,仅包装桶的暂存,无固体废物产生。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主要来源于包装桶周转暂存库事故状态下的泄漏物料、消防废水和污染的雨水。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污染防范措施:(1)源头控制,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2)项目设计遵循《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中相关要求,暂存库内可能外漏废液收集至应急事故池内;(3)事故性消防废水通过厂区管网引至事故应急池收集,厂区、排水明渠及事故池的钢筋混凝土强度等级设计满足《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Q-SY1303-2010)中有关要求;(4)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版)要求做好分区防渗;(5)按要求对附近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以便及时发生问题,采取措施。报告表分析认为,通过采取以上污染防范措施,项目对周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6.环境风险。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废包装桶残留的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等泄漏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引发的次生污染物以及泄漏后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和散发的气味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加强储存设备密封防渗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料泄漏;(2)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工业监视电视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工业监视电视系统信号均引至厂区控制室;(3)设置防雷、防爆、防静电、灭火器材、火灾报警系统;(4)项目暂存库1设有10cm围堰、集液池(长1.2m×宽1.2m×高0.5m),集液池位于地势较低位置;暂存库2设有截水沟。包装桶周转暂存库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并与事故应急池联通。当发生事故时,消防废水或泄漏的物料收集至事故应急池中暂存,待事故结束后,再移交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理;(5)运输、搬运过程采取专人专车、并做到轻拿轻放,保证货物不倾斜翻出,保证运输过程中无抛洒、滴漏现象发生,各类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应满足《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具体要求。报告表分析认为,通过采取以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可接受。

技术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总体可信。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发布该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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