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湛江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三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0月9日),环境影响报告书详见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sthjj/zwgk/xzgs/content/post_1345781.html。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381652 传真: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湛江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 |
建设单位 | 徐闻县自然资源局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公港岛、新寮岛、北莉岛、六极岛和锦和镇等区域 |
环评机构 | 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湛江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为450.64公顷,其中陆域面积为3.0151公顷,海域面积为447.6281公顷,建设内容为两部分:(1)徐闻东海岸红树林修复工程:工程位于徐闻县公港岛、新寮岛、北莉岛、六极岛和锦和镇等区域,通过工程手段营造植物适宜生长环境和红树林种植,红树林修复面积449.24公顷,其中滩涂造林221.45 公顷,含保护区修复22.48 公顷(保护区内仅进行人工种植,无机械施工,不设置取土场),退塘还林227.79公顷;(2)新寮岛海堤生态化改造工程:原有海岸线侵蚀严重,通过工程技术手段和自然恢复改善工程区域滨海生态环境,海堤生态化改造长度1.8千米,其中1.185千米是在原海堤的基础上进行改造,0.615千米是新建海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海漂垃圾、堤面垃圾:①定点设立专用容器加以收集,并按时每天清运,交环卫部门处理;②通过租赁方式配备清洁船,用于项目海域内打捞收集漂浮垃圾、废土工布、废砂袋等,尽量选择低潮时清理;③加强宣传教育及监督管理,禁止将生活垃圾倾倒至项目附近海域中;④加强堤面的打扫清洁,及时清理堤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等,减缓堤面径流冲刷污染物的数量,避免堤面垃圾直接进入项目所在地附近海域;(2)红树林抚育工作:①2年养护期:采取低潮施工,从源头控制悬浮泥沙的产生,若维护期间红树林发生虫害,优先采用物理、生物方法进行防治,采用化学防治时,采取措施避免对周边水体造成污染;②2~3年结构稳定期:派人清除土工布,采取低潮施工,减轻悬浮泥沙的产生,清除的土工布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乱丢弃;③3年后红树林运营期:项目通过红树林的种植,保护和恢复多样化的湿地资源,充分发挥湿地在防风消浪、固岸护堤、调节径流、控制污染、调节气候、控制土壤侵蚀、促淤造陆、栖息地服务、净化空气和美化环境等方面的多种生态功能,保障区域和周边生态安全和提供优良的生态服务。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