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卷烟包装材料印刷有限公司智能连线复合凹版印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百姓路1号,邮编:524033 联系电话:3218369 传真:3218369。
项目名称 | 湛江卷烟包装材料印刷有限公司智能连线复合凹版印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卷烟包装材料印刷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椹川大道北33号 |
编制单位 | 广东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湛江卷烟包装材料印刷有限公司位于湛江市椹川大道北33号。建设单位拟投资1450万元建设“湛江卷烟包装材料印刷有限公司智能连线复合凹版印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建设单位拟添置一条新型的十色连线复合凹印生产线,并将现有的旧十色连线复合凹印生产线转为备用设施,在保持产品产量不变的情况下,满足客户对印刷产品的质量要求。 项目用地均依托现有项目厂房,不新增厂房面积,故技改前后总占地面积均为29566平方米,建筑面积均为31537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不需要装修,仅为设备安装,施工期环境影响轻微,故本次评价不对施工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营运期: 1. 废气。新增的十色连线复合凹印生产线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并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FQ-10647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赤坎水质净化厂处理。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人数,不新增生活用水,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 3.噪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在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和隔音装置,对噪声传播进行有效治理;合理布局噪声源,将高噪声源设备设于本项目车间中部,远离厂界。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边角料及次品收集后外售处理;废矿物油、油墨废水、废冲版药水、废显影液、废活性炭、废有机溶剂和废包装容器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公司处理。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在网络平台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在项目环评受理公示过程中也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