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廉江市纯杰硅质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81MA51J84D4W
法定代表人
何德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廉)环罚字〔2022〕4号
违法事实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
处罚内容
处罚19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7-27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湛(廉)环罚字〔2022〕4号(廉江市纯杰硅质材料有限公司).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