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行政公示

广东利尔达肥业有限公司年产复合肥2万 吨、掺混肥5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备案前公示

时间:2022-06-08 17:15:14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打印】 【字体:

  经审议,我局拟对《广东利尔达肥业有限公司年产复合肥2万 吨、掺混肥5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备案,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桥桥头北侧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C区一楼(区政府行政中心东侧约200米)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邮编:524057,联系电话:0759-3950892、3959109,传真:0759-3959109。

项目名称

广东利尔达肥业有限公司年产复合肥2万 吨、掺混肥5000吨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利尔达肥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上圩(广湛路北侧)

环评机构

湛江旭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于2008 年12 月建成投入生产,主要生产复合肥和掺混肥产品,年产复合肥料2 万吨、掺混肥料5000 吨。项目位于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上圩(广湛路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1°21'49.680"N,110°30'6.516"E),租用已建成厂房,占地面积8386.71m2,建筑面积7550m2;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复合肥车间、原料仓库、产品仓库、配件仓库、配电房、办公楼、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等。项目原辅材料主要为尿素、氯化钾、硫酸铵、磷酸一铵、氯化铵、磷酸二铵、生物质燃料等;项目复合肥生产工艺为:原辅料一定量配料一打粉混合一造粒一干燥一冷切一筛分一成品包装入库,掺混肥料生产工艺为:原辅料一定量配料一BB肥自动生产装置一筛分一成品包装入库。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百元。项目劳动定员40人,其中15人在厂内食宿,年工作天数280天,每天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报告表分析认为,项目已建成投产,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已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二、营运期。

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配料、打粉混合、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干燥工序产生的氨气、热风炉燃烧废气及食堂油烟。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与氨气经收集后,一起进入“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31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烟竖井引至所在建筑物楼顶的排放。报告表分析认为,排气筒(DA001)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排气筒(DA002)颗粒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满足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新建锅炉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排放限值要求,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2.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喷淋塔用水和生活污水。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喷淋塔用水定期更换,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2)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的要求后,回用于厂区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报告表分析认为,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是可行的,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各种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合理的布局与安装,设备避免触碰墙体;(2)较高噪声设备应安装减震垫,加强设备的日产检查与维修,加强管理。根据报告表预测结果,项目南厂界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最近敏感点龙头镇敬老院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限值标准要求。

报告表分析认为,在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噪声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热风炉炉渣、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及生活垃圾等。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2)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3)热风炉炉渣定期清理,清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4)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5)设置面积为20平方米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并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6)喷淋塔用水、废润滑油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7)设置面积为1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8)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9)项目投产前在广东省固体废物云申报系统及湛江市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投产后定期申报,建立管理台账,确保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可追溯、可查询。报告表分析认为,项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气治理设施发生故障造成废气超标排放,硫酸铵、危险废物等发生泄漏造成污染以及火灾等事故产生次生污染。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加强检修维护,确保废气收集系统的正常运行;(2)按照规范和要求对原材料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采取有效的防雨、防渗漏、防溢流等措施,厂区地面均已进行场地硬化;(3)严格执行安监、消防等相关规范,从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方面进行风险防范,预留疏散通道或安置场所;(4)从优化改进生产工艺、减少储存量、改善储存条件等方面降低风险程度;(5)加强日常管理,降低管理失误而出现的风险事故,提高员工规范性操作水平,减少误操作引发的风险事故;(4)根据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及相关贮存的相关要求进行贮存、使用,对化字品储存区设置满足要求的围堰区;(5)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举行演习,对全厂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化学品抢救常识教育。报告表分析认为,在项目营运过程中,认真落实制订和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自发布该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以来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