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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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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湛江德弘石化公司8000吨/年混合醇综合利用及1万吨/年汽车防冻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2-04-19 11:27:38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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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湛江德弘石化公司8000吨/年混合醇综合利用及1万吨/年汽车防冻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4月20日至2022年04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行政服务中心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759-31971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湛江德弘石化公司8000吨/年混合醇综合利用及1万吨/年汽车防冻液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湛江市

建设单位

湛江市德弘石化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湛江市德弘石化有限公司拟在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内建设湛江德弘石化公司8000吨/年混合醇综合利用及1万吨/年汽车防冻液项目,利用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环氧乙烷/乙二醇生产装置的粗混醇资源,生产乙二醇系列产品及汽车防冻液。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装置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依托工程。项目生产装置共分为混合醇综合利用单元和汽车防冻液单元两个单元,混合醇综合利用单元年产混合醇8000吨/年,汽车防冻液单元年产汽车防冻液1万吨/年。项目总占地面积18598.9平方米,总投资38547万元,环保投资414万元。

环评机构

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环境:混合醇精馏生产装置工艺废气(真空泵废气)经冷凝系统回收处理后通过活性炭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集输、储存、处理过程逸散的废气通过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工业盐干燥、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耙式干燥机配套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物料采用底部装载,装车废气无组织排放,储罐采用氮封措施。水环境:项目厂区采取“清污分流、污污分流、雨污分流”的设计原则,项目非污染区雨水及后期雨水经雨水监控池收集后,排入湛江东海岛石化工业园的市政雨水管网;污染区的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经污水池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近期达到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出水水质要求后,经园区管网排放至已批复的东海岛东三类区的排污区深海直接排放;远期待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废水可降低至东海岛石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排放至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最终排放至东海岛东三类区的排污区深海排放。固废:项目主要产生的废物有生活垃圾、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废含油抹布、重组分醇。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废含油抹布、重组分醇)暂存于1间占地面积为63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后,定期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中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声环境:建设单位拟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环境风险:项目利用罐组防火堤、事故应急池、雨水监控池、雨水截断阀及污水处理站污水池等建立以防为主、防控结合的防治水体污染三级防控体系;项目设置1个事故应急池,设2个消防水罐;项目设置雨水切换阀、污水切换阀等,事故时污水通过污水管网及雨水排水沟的阀门切换,排入至事故应急池,事故污水经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雨水总排放口截断阀应定期维护保养,在事故发生时能正常关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及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落实各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并且在第二次公示期间通过报纸进行了两次公示,在报批前对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全文公开。在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公开期间,建设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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