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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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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湛徐高速公路乌石支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1-12-27 18:04:02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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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湛徐高速公路乌石支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01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行政服务中心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759-31971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湛徐高速公路乌石支线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湛江雷州市

建设单位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雷州市西南角,路线自东向西先后经过雷州市龙门镇、覃斗镇、乌石镇三个镇区,路线全长22.36km,共分为高速公路主线和一级公路连接线两段。其中,高速公路主线长度16.52km,一级公路连接线长度5.84km。线路整体呈东北-西南走向。工程总投资20.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020.11万元。

环评机构

广州五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态:项目永久占地2124.13亩,临时占地897.54亩。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确保临时工程不占用基本农田。对临时占地和取土场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合理处置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弃土,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减少施工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施工现场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施工场地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营运期收费站和集中住宿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场地绿化和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路面径流由具有沉淀功能的集水槽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废气:施工期,通过加强施工场地和取土场洒水抑尘,设置围挡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钢筋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采取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进行处理。营运期,对住宿区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施工中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并做好设备维护;合理布局,施工噪声较大的设备尽量放置在远离村居敏感点处;在加山圩、刘宅、后南村、竹苞寮新村、凌西村、道文村、七里村、苏宅村、谭板村、三教村路段设置3m移动声屏障,降低施工噪声影响;运输车辆应尽可能减少鸣号。运营期,在敏感点加山圩、道文村、苏宅村加装隔声屏障;在其他敏感点,征得户主同意的前提下采取通风隔声窗措施,若户主不同意,由建设单位与户主协商采取其他等效的降噪措施,如沿线设声屏障、道路限速及种植降噪林等。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钻孔渣和弃方首先进行利用,无法利用的则暂存后运至取土场迹地存放并平整复绿;拆迁建筑垃圾用于互通立交桥下填平。运营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市政环卫部门集中处置。环境风险:主要为运输危险物品车辆在桥梁发生事故导致危险品进入水体,通过在跨龙门南干渠桥梁下方设置事故应急池,将事故废水收集后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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