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第二实验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麻章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利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麻章区政通东路4号,邮编:524094联系电话:0759-2733789传真:0759-2733789。 |
项目名称: | 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第二实验综合楼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海洋大学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西区 |
环评机构: | 广东霏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西区,总占地面积为1288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8346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一栋实验综合楼(包括北部实验综合楼1#为7层、中庭区域为3~6层、南部实验综合楼2#为8层),均采用框架结构,地下室一层。主要用于科研、教学和行政,其中建设有食品分析类实验室、食品工程类实验室、食品微生物学类实验室、大型省级科研共享平台、SPF级实验动物实验室、研究方向类实验室等各类食品专业科室。项目总投资1362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1.大气环境:主要有扬尘、运输车辆及作业的机械尾气。拟采用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场地的四周设置遮挡围墙或遮板,并增加防尘网的铺置;(2)加强对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工作;(3)加强管理,做好运输车辆的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4)加强路面清扫工作,减少路面的尘土量;(5)运出车辆禁止超载,并要求要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加强对设备和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2.水环境: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拟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简易沉淀池,四周设置截水沟,将工地冲洗水及泥浆水收集并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内的洒水降尘。3.声环境:主要为固定、连续的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拟采用以下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并将高噪声小型机械(电锯等)置于室内工作;(2)采用声屏障措施;(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布置施工平面。4.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 营运期:1.大气环境:废气主要是为实验室废气。实验室废气通过空气扩散后,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产生明显不良影响。2.水环境:主要为师生生活污水和实验室废水。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师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和实验前润洗废水进入地埋式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处理(采用“调节池+反应+中和+初沉+重金属吸附+AO+二沉+消毒”工艺)后排入湖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2)实验废液及实验后清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理;营运期废水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对周边水体环境的影响较小。3.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实验室一般固废和实验室危险废物。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实验室一般固废包括破碎玻璃、废包装品等,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2)实验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如废弃的试剂瓶、塑胶滴管、进样瓶、一次性乳胶手套、口罩及装试剂、药品使用完的包装瓶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3)生活垃圾经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体废物经上述处理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