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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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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时间:2021-09-22 09:59:27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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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批次2021年9月22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X2GD202109150192反映廉江市河唇镇政府部门在河新路142号楼房旁边建设了一个垃圾池。该垃圾池承担着附近学校、运河管理局周边的饭店摊档,以及苏茅角全村的垃圾堆放,特别是周边的饭店鱼头汤类的鱼肠、鱼肚直接倾倒在垃圾池,臭气难闻。廉江市土壤,大气群众反映的垃圾池现位于河新路142号马路对面,据调查,该垃圾池原位于河新路142号居民楼旁边,2020年7月,该垃圾池设施损坏,经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地核实和指导,河唇镇于2020年8月12日投入5万多元在居民楼对面选址重建,8月26日正式投入使用,现垃圾池位置三向没有居民住宅,离对面的河新路142号居民楼隔一条马路,与居民楼距离约7米。重建后垃圾池已建成三面混凝土挡墙,加盖铁皮瓦顶,并配套做好排污设施,确保污水不外溢。
目前该垃圾池主要用于收纳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局办公场所及其解困房职工的日常生活垃圾和附近经营鱼头汤店的餐厨垃圾。苏茅角村作为河唇镇河唇村委会下辖的一个村民小组,村民的绝大部分生活垃圾已通过村级保洁员上门收集后直接送往镇级垃圾中转压缩站;附近学校内部设有垃圾收集点,经收集后直接送往中转压缩站,均不需要再经过河新路的垃圾池收集再转运。群众反映的“该垃圾池承担着附近学校、运河管理局周边的饭店摊档,以及苏茅角全村的垃圾堆放,特别是周边的饭店鱼头汤类的鱼肠、鱼肚直接倾倒在垃圾池,臭气难闻”的问题部分属实(承担周边饭店摊档的餐厨垃圾)。廉江市对垃圾池开口处加装大门进行半围闭,并要求第三方垃圾清运公司每天按时定点清运,尽最大努力避免垃圾臭气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部分属实一、立即对垃圾池开口处加装大门进行半围闭,确保垃圾不外溢,保持现场环境干净整洁。
二、要求第三方垃圾清运公司每天按时定点清运,做到一天两清,并做好垃圾池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尽最大努力避免垃圾臭气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三、加强宣传引导,在垃圾池侧边安装两块温馨提示牌,引导群众文明投放垃圾,养成不乱丢不乱放的文明行为。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定期跟进保洁公司的保洁效果,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属地镇政府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做好垃圾池管理工作。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横幅、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开展垃圾分类及文明投放垃圾的宣传,加强对群众引导和教育,促使群众养成讲卫生、爱文明的良好生活习惯。三、举一反三,督促河唇镇开展垃圾收集点的全面排查整治,落实运维保障经费,确保垃圾收集转运的正常运作,持续服务新农村建设。
阶段性办结
2D2GD202109150035曾向督察组反映徐闻县前山镇京基智农养猪场破坏农田、养殖臭气的问题,9月13日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官网看到处理意见,投诉人认为该回复与事实不符。回复中并未针对破坏农田问题进行回复。徐闻县土壤,大气经查,群众举报的京基智农养猪场营业执照名称为徐闻县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位于徐闻县前山镇前山道班,该公司租赁西连镇东风农场土地用于建设生猪养殖场。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徐闻县于2021年8月31日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批94号、2021年9月2日徐闻县收到第六批52号转办件为重复投诉件,均已进行调查处理,并如实反馈办理情况。
该公司用地位于龙塘至前山公路东南侧(前山镇学田村东侧),总面积2643.53亩,其中一期用地1265.94亩(分东西两个地块,面积分别为538.022亩,727.913亩),二期用地1377.59亩。经核对2018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一期用地的原地类为耕地11.238亩、园地1204.029亩、其他一般农用地50.673亩,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二期用地的原地类为耕地27亩、园地1270.283亩、其他一般农用地80.307亩,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但占用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该公司一期项目用地已取得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养殖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86号)文件规定,生猪养殖用地允许占用一般耕地,不需要占补平衡。附属设施用地(辅助设施用地)的15.1620h㎡(合227.43亩土地)已按要求编制《康达尔(集团)徐闻县生猪养殖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一期设施农业用地(1265.94亩)已在省自然资源厅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审核通过。2.该公司二期项目设施农业用地(1377.59亩)的报备材料于2020年10月30日由前山镇人民政府进行备案。该生猪养殖项目二期用地涉及占用2018年度徐闻县前山镇甲村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面积1403.55亩(含边角临时压占土地),该公司已对占用的高标准农田进行补建,补建面积1410亩,补建项目于2020年8月10日开工建设,2020年11月10日竣工完成,2021年1月13日完成竣工验收。
东风农场属于西连镇政府镇办农场,农场土地使用权属西连镇政府下属西连镇经济合作联合总社。农场职工曾与西连镇政府签订过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土地承包合同约定,职工若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上缴承包款,西连镇政府有权终止合同。因职工已连续多年未履行合同约定缴纳承包款,西连镇政府已向承包东风农场土地的职工送达了终止土地承包合同告知书,并向职工支付土地补偿款及地上附着物赔偿(20名职工已领取,5名职工未领取)。2019年12月19日西连镇政府与徐闻县京基智农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将约1200亩农场土地承包给该公司。2020年10月,徐闻县京基智农有限公司在二期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西田仔(地名)附近的园地修建一条约6米宽、50米长的道路(目前未建设,无浇筑水泥)。在平整地面时,曾损坏一名农场职工约0.2亩农作物(该名农场职工是5名未领取土地补偿款及地上附着物赔偿职工中的一个)。西连镇政府曾多次组织协商,但该名职工多次拒绝协商。
综上,群众反映“破坏农田”的问题不属实,实际上为损害园地的农作物;不存在“回复中并未针对破坏农田问题进行回复”的情形。西连镇政府走访不愿意领取赔偿款的职工,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促成矛盾双方平等协商。
不属实一、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京基智农有关问题整改,做好土地流转释疑工作,有效解决臭气扰民问题等问题,徐闻县于2021年9月15日成立徐闻县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信访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确保整改及时到位,切实化解群众矛盾,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2021年9月18日,西连镇政府走访不愿意领取赔偿款的职工,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做实做细群众工作,促成矛盾双方平等协商,跟踪落实赔偿事宜,妥善解决群众诉求。二、加快环境违法案件办理进度,督促徐闻县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采取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确保查处和整改到位。
未办结
3X2GD202109150058反映赤坎区海滨东三路两边多间奶茶店、餐饮店开始经营后,车辆乱停乱放、车辆占用人行道盲道、油烟臭气污染、噪音污染、占道经营等等的乱象每天都发生,周边居民只能被迫承受着这一切乱象带来的恶劣影响而有苦说不得。部分商家罔顾周边居民的健康和安全,没有对经营产生的油烟臭气进行净化过滤,使得周边居民长时间遭受着严重的油烟臭气影响,其中以经营油炸食品的“男人老狗小吃店”、经营泰国菜(含多种油炸食品)的“泰妃泰国菜”和经营烧烤、中餐的“大可以美食店”情况最为严重,从他们中午12点左右开始营业直到凌晨油烟臭气都久久未散去。赤坎区大气,噪音9月16日,赤坎区组织区城综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到海滨东三路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海滨东三路位于赤坎区金沙湾丽悦新天广场旁,该道路总长度249米,机动车道宽度7米,人行道宽度3米,机动车道的两边沿路停放许多小汽车,小部分小汽车开上人行道停放。该路段人流量大,两边集中了约27家的餐饮店和少数其他店铺。现场检查发现,有7家餐饮店经营煎炸、烧烤类食品,烹饪时会产生油烟异味;有14家餐饮店仅经营饮品,不产生油烟;还有6家店铺没有开门营业或者装修中。该路段餐饮店部分存在店外经营的现象,将桌椅摆放到店外以供客人使用,未发现占用人行道的情况和小摊贩摆卖的情况。
现场检查时,“泰妃泰国菜”开门营业,其厨房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并通过排烟管道排向楼顶;“男人老狗小吃店”未正式开业经营,其厨房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并将排烟管道接向楼顶;“大可以美食店”未开门营业,经联系该店负责人,了解到其厨房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经向赤坎区海田市场监督管理所查证,“大可以美食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调查过程中,赤坎区城综局执法人员随机询问附近2名居民是否受到噪声和油烟废气影响。2名居民均表示,该路段的噪声主要是来自客人聊天和机动车来往产生的噪声,对油烟废气无明显感受。1名居民还表示,“泰妃泰国菜”油烟机运作时会产生噪声;另1名居民还表示,该路段问题最大的是小汽车乱停放,严重影响生活出行,乱停放问题还带来了消防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赤坎区城综局执法人员责令“大婶的店”等7家存在问题的餐饮店限期取消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设备,停止店外经营。赤坎区交警部门对该路段车辆乱停放现象进行整治,并在海滨东三路设置了禁停标志。
基本属实2021年9月16日晚,赤坎区委常委李观进,副区长黄志坚、陈小珠率队到海滨东三路,对照当天排查情况进行处理。区城综局执法人员当场对存在问题的“大婶的店”“好野餐饮店”“小螺仙小吃店”“倒影饮品店”“泰妃餐饮店”“澄心餐饮店”“老豪美食店”共7家餐饮店依法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7家餐饮店负责人均表示,愿意配合停业整改。同时,交警部门对该路段车辆乱停放现象进行整治,并于次日在海滨东三路设置了禁停标志。9月17日,区城综局执法人员再次到海滨东三路巡查,发现以上7家餐饮店均为停业整改状态。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赤坎区城综局、沙湾街道每日安排巡查队伍于21时至23时加强巡查海滨东三路,检查各餐饮店是否已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仍存在违法行为的餐饮店,将依法从严处理。二、海田市场监督管理所即日起对海滨东三路范围内的餐饮店加强排查,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餐饮店。三、赤坎交警大队继续对海滨东三路车辆乱停放现象加强日常巡查整治。
阶段性办结
4X2GD202109150049来信举报霞山区人民大道南42号城市广场A幢将六楼空中花园的地板打开一个缺口(大约30平方米)方便五楼饮食业油烟排放,导致附近的租户、住户的生活受到油烟、噪声、热量的影响。霞山区大气,噪音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霞山区人民大道南42号城市广场是霞山区一大型商住楼,有27层,其中1至5层是商场,6层以上是住宅。在五楼的餐饮店名叫华厨坊,由湛江市华厨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该店的营业面积约1670平方米,经营餐饮服务业,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厨房排气系统安装有专门的油烟净化器和高空排气管,所产生的油烟通过高空排气管在城市广场D幢27层顶面的排气口排出。在六楼空中花园地板,有三个天井(群众反映的地板打开的缺口),面积约10平方米,是由城市广场管理方广东天润商业经营有限公司在2006年10月1日前打开建造的,原因主要是城市广场要在A幢六楼空中花园安装商场空调冷却塔设备,该设备需要三个回风井用于空调回风来保证运行平稳。空调冷却塔运作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气和设备声音量较大,可能对附近居民造成了噪音和热的影响。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将六楼空中花园地板打开一个缺口(大约30平方米)来方便五楼饮食业的油烟排放的情况不属实。而空调冷却塔运行时产生噪声和热量,确给附近群众的生活造成了影响,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解放街道责令广东天润商业有限公司采取措施,减低噪声排放等影响。
部分属实一、9月16日下午3点,霞山区区长吴王铭同志亲自到现场督导,要求解放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对此案件开展研判,做出部署,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针对城市广场存在噪声和热气扰民的情况,9月18日解放街道向广东天润商业经营有限公司开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协助调查通知书》,要求广东天润商业有限公司配合调查,采取措施,减低噪声排放。
下一步工作措施:广东天润商业经营有限公司接受整改要求,就热量和噪音的问题作出如下整改:一是近日将向城市广场业主公示,说明六楼空中花园冷却塔设备运作情况,征得群众理解;二是寻找第三方有资质的公司出具整改方案,确保整改顺利开展,因中秋节期间施工人员紧缺,预计9月底完成整改。
未办结
5D2GD202109150018反映:1.2016年投诉过廉江水库污染问题,遭到打击报复;2.湛江总干渠,今年开始动工,但是水库没有水,下游居民没有办法灌溉耕种;3.廉江市水务局偷采河沙。廉江市其他污染,生态一、关于群众反映“2016年投诉过廉江水库污染问题,遭到打击报复”的问题。
9月16日接到交办案件后,湛江市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局作为鹤地水库的管理机构,牵头对群众反映的遭受打击报复举报进行了分析研判决,走访了2016年以来在任的局领导、历任执法分局局长及在岗的相关工作人员、水库派出所以及周边管理单位共42人,均未发现有对2016年投诉过水库污染问题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情况。廉江市公安局通过《广东省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对2016年以来的警情进行查询,也没有接到过此类警情;通过查阅2016年案件,未发现办理过有涉及因投诉水库污染问题,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同时,派出所民警经过实地走访水库周边村委干部,对水库周边村民上门走访排查,均没有发现涉及投诉水库污染问题遭受打击报复的情况。
综上,群众反映“2016年投诉过廉江水库污染问题,遭到打击报复”的情况不属实。
二、关于群众反映“湛江总干渠,今年开始动工,但是水库没有水,下游居民没有办法灌溉水耕种”的问题。
群众反映的湛江总干渠实为长青水库总干渠。长青水库位于广东省湛江廉江市西北部九洲江支流沙铲河上游,库区跨长山、青平两镇。水库是由岭背下、仙人域2个水库组成的大(二)型水利枢纽工程。水库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发电及养鱼等综合利用。1958年8月动工,1959年11月建成运行使用。在1992年、2010年分别进行了两次除险加固处理。
长青水库灌区分为高灌区、低灌区,以低灌区为主。低灌区于1961年8月动工,1962年3月基本建成。高灌区由江排水轮泵站提水灌溉,工程于1969年11月动工,1971年建成通水。
2016年,廉江市长青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被列入广东省重点中型灌区进行改造,于2016年12月经湛江市水务局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18283.15万元,工程涉及石颈、青平、雅塘、横山、营仔、车板、高桥等7个镇,设计灌溉面积16万亩,主要建设内容是加固改造干、支渠长139.33公里,新建、加固及拆除重建渠系建筑物617座,工程实际到位资金14921万元。该项目于2017年9月开工,到目前止,已按到位资金完成投资,共改造6条干渠和10条支渠,总长度111.87公里(其中砼衬砌70.38公里),新建、加固及拆除重建渠系建筑物375座。
经整治改造的长青总干渠、沙铲干渠、营仔干渠、石颈干渠、平山干渠等5条干渠及其下一级的支渠飘竹支渠、东街山支渠、仰塘支渠、包墩支渠、垌口支渠、百丰山支渠、下洋支渠已正常放水灌溉。车板干渠建筑工程已于2018年6月完成,但机电设备安装部分的闸门还没有安装,故车板干渠及其下一级的支渠高桥支渠、龙头沙支渠、车板支渠还不能放水灌溉,造成长青水库下游农民2018年以来无水灌溉耕种。现场检查时,由于车板干渠还不能放水灌溉,车板镇大坝村农田因缺水无法种植农作物。
综上,群众反映的“长青水库下游居民没有办法灌溉水耕种”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为车板干渠工程未完成,车板干渠及下一级的支渠高桥支渠、龙头沙支渠、车板支渠还不能放水灌溉。廉江市已督促长青水库管理局加快闸门的安装,目前正在订购设备。
三、关于群众反映“廉江市水务局偷采河砂”的问题。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河流治理精神和广东省2018年第1号总河长令,有效解决廉江市河道淤塞影响行洪等突出问题,提升河道过流能力,确保河道行洪通畅,保护流域防洪安全,建设河畅、水清的宜居乡村环境,2018年11月,廉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廉江市河道清淤防洪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廉府办〔2018〕9号)。根据该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廉江市水务局委托广东益鑫源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廉江市河道清淤防洪治理规划报告(西南片)》,该规划报告主要是对廉江市西南片区的清淤防洪治理进行统筹规划和安排,廉江市共有7条河流列入廉江市河道清淤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实施,分别为息安河、蛇围河、白马岭河、香山河、沙铲河、长山河青平镇段、长山河石颈镇段。
七项清淤防洪治理工程全部经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立项,廉江市水务局批复工程初步设计;每条河流都明确建设内容,明确工程项目法人;工程各参建单位都是依法依规确定的,施工单位是通过招投标手续合法选取的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具有施工许可证,施工现场都设有工程信息公示栏。
河砂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采运。由于河道中的清淤物确实含有较大的砂料,对于河道清淤防洪治理工程的清淤物,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廉江市河道清淤防洪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由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河道清淤,依照相关手续全部交付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依法依规负责后续管理和处置。廉江市政府监督机构全程实施监督,施工单位或项目法人不得非法私运、私售河砂。项目法人必须将清理出来的河砂全部交由廉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投公司”)以统一、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基投公司负责后续保管、交运处置工作。清淤物中河砂的拍卖、交接、运输,必须接受水务、交通运输、应急、航道等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综上,群众反映“廉江市水务局偷采河砂”的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一、9月16日收到转交办案件后,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局即联合廉江市公安局对2016年以来涉及投诉案件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走访询问。
二、针对群众反映长青水库下游居民没有办法灌溉水耕种的问题,已督促长青水库管理局加快闸门的安装,目前正在订购设备。
三、针对群众反映偷采河砂的问题,廉江市水务部门联合公安以及属地镇政府持续加强河道非法采砂的巡查监管,坚决打击非法盗采河砂行为。2021年以来,廉江市共立案查处非法采运砂案件8宗,处行政处罚款17.8万元,扣押作业工具车辆65辆(台)、简易抽砂机24台以及铁铲一大批,销毁人工非法采砂泡沫筏64张、抽砂管道2000余米,并查获一起“蚂蚁搬家”式河道非法采砂案件,当场抓获涉嫌非法采砂人员19人,其中11人被依法移送起诉。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争取2021年10月底前完成鹤地水库廉江市辖区范围内56口鱼塘的“退塘还库”;完成临库周边共122条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完成入库支流共43条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二、廉江市督促长青水库管理局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闸门的安装并放水灌溉。三、由廉江市政府牵头开展总干渠的支、斗、毛渠的排查修整以及清淤疏通工程,确保下游农作物灌溉用水,预计2022年6月可完成。四、廉江市加大对全市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非法盗采河砂的执法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沙行为。五、通过悬挂横幅、树立告示牌、进村入户宣传等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加群众知晓率,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配合和监督工程建设,切实将河道清淤防洪治理工程这件民生实事落到实处,发挥防洪效益。
未办结
6D2GD202109150012投诉遂溪县和雷州市的大部分塑料厂,没有环评,没有废气处理设备。只有一两间有环评手续,其他的都没有。当地部门叫这些塑料厂停工,督察过后再生产。投诉者希望完善相关手续和处理设施再生产。遂溪县、雷州市大气,其他污染一、遂溪县调查核实情况
经初步调查统计,遂溪县共有36家塑料厂(1家塑料厂被吊销但未注销营业执照,35家均办理了营业执照)。其中,11家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家配套建有废气治理设施;25家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34家未建有废气治理设施。
遂溪县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阶段以及督察期间,工作人员叫停塑料厂的情况,也未发文通知已办理合法手续的塑料厂停产。遂溪县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纪律要求,配合做好督察有关工作,坚决禁止紧急停工、紧急停业、紧急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为:遂溪县25家塑料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34家未建有废气治理设施。遂溪县制定《遂溪县塑料制品加工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督促塑料制品企业完善环保手续,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
二、雷州市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转办件前,根据雷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自2021年5月起,联合雷州市各有关部门、镇(街)持续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工作及塑料加工行业整治工作。据初步排查,当时雷州市辖区内共有27家塑料加工厂。根据该27家塑料厂的基本情况,雷州市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升级改造一批”的原则进行分类整治。之后,共有8家塑料厂已自行关闭。
接到转办件后,为进一步查清摸实基本情况,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于2021年9月16日开始,迅速组织各镇(街)及有关职能部门再次对全市的塑料加工厂进行全面排查。截至目前,雷州市辖区内尚有19家塑料加工厂(经调查此19家塑料加工厂均没有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及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其中胶筐厂12家(主要用来盛放瓜果蔬菜,便于运输),农用灌溉胶管厂5家,胶粒厂1家,塑料扎带1家。由于雷州市已于2021年5月开始开展整改工作,且目前已是秋季不再是瓜果蔬菜盛产季节,市场对胶筐等塑料制品的需求量大为减少,排查时19家基本处于停产整治状态。2021年9月20日夜间至21日凌晨,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再次巡查发现,其中一家塑料加工厂(湛江市天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生产。经核查,该公司农用塑料灌溉管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于2020年11月中旬开工建设,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于2021年2月建成并投入生产。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已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雷州市辖区内现存的19家塑料加工厂均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尚未配套环保治理设施。但暂未发现“当地部门要求这些塑料厂停工,督察过后再生产”的情况。根据初步排查统计情况,雷州市塑料加工厂数量从27家减少为19家,体现雷州市在塑料制品业的监管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且目前现存的19家塑料加工厂有18家处于停产整治状态。雷州市拟定《雷州市塑料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关停取缔、升级改造二种方式分类制定处置清单,建立整改销号制度,依法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做到“关停要坚决、搬迁有去处、整改有标准”。
部分属实一、遂溪县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依法查处塑料制品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在接到转办件前,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已对广东省诚亿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水果包装胶篮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督促该公司尽快完善环保审批手续。2021年9月21日,市生态环境遂溪分局对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的两家塑料厂(遂溪县岭北盛源塑料制品厂、遂溪县岭北友兴塑料制品厂)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对其余企业,待补充调查后,将依法进行处理。
(二)督促塑料制品企业立行立改。根据企业的环保审批和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的情况,督促其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及时制定方案,实施分类整治。我县已于2021年9月20日制定了《遂溪县塑料制品加工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分类整治,整治到位。严格按照《遂溪县塑料制品加工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进行整治,力争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治。二、加强执法,查处到位。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从快进行查处。三、建立机制,长效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巩固整治成果,防治问题反弹。
二、雷州市处理和整改情况
2021年9月16日下午,雷州市委常委曹康武同志组织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发改局、雷州市科工贸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召开信访案件研判会,及时部署安排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工作。9月17日上午,客路镇政府联合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发改局、雷州市科工贸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到客路镇塑料制品厂调查核实。同日,雷州市委常委曹康武同志率队赴白沙镇黎郭村后的塑料厂现场调研督导,要求各镇(街)对辖区内的塑料加工厂再次开展全面排查及统计汇总,并严格按照“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做好整改工作,防止擅自恢复生产。2021年9月18日,雷州市拟定了《雷州市塑料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关停取缔、升级改造二种方式分类制定处置清单,建立整改销号制度,依法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做到“关停要坚决、搬迁有去处、整改有标准”。2021年9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对湛江市天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农用塑料灌溉管项目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雷州市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动,以问题排查彻底、整治方向准确、工作推进高效为准则,严格按照《雷州市塑料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分阶段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二、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对塑料加工厂整治情况进行复查,防止问题反弹、死灰复燃的情况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湛江市天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境违法案依法从快查处;对其余企业,加强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从快查处。
未办结
7D2GD202109150011吴川市王村港镇海田村反映茂名人侵占其村村集体林地,建设豪华坟墓约1000平方米,当地部门相互推诿。吴川市生态9月16日下午,吴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冯德联,副市长陈雄伟迅速组织公安、民政、自然资源、信访等有关部门和王村港镇政府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茂名人侵占村集体林地,建设豪华坟墓约1000平方米”的问题
群众反映的豪华坟墓位于吴川市王村港镇海田村鳖鱼岭,经向群众了解及查看墓碑信息,该坟墓属旧坟翻新,是茂名市电白区沙院镇何屋村委会元山村张氏宗族祖坟(张氏是明景泰庚午举人,该坟墓为张氏夫妇合葬坟),建于明末清初,曾于清朝同治六年(公元1867年)重修。吴川市王村港镇海田村(约1000人)与茂名市电白区沙院镇何屋村委会元山村(约2000人)距离约5公里,两村岭地互有对方祖坟,因山林纠纷问题,历史积怨较深。2019年10月,两村村干部、村民代表在海田村文化楼会议室商议重修元山村张氏宗族祖坟事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重修元山村祖坟。2019年10月,元山村将该坟墓重建(灰沙坟),重建后主坟(包括挡土护壁)长约20米、宽约11米,占地面积约220平方米;坟墓后坪长3.4米、宽2.7米,占地面积9.18平方米,合计约230平方米。经现场勘查,该坟墓主坟及后坪用地的地类性质为海田村林地。该坟墓所在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属于海田村民小组[吴林证字(2004)第0165号]。
综上,群众反映“茂名人侵占村集体林地,建设豪华坟墓约1000平方米”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为:该坟墓用地性质为林地,但该坟墓始建于明末清初,应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王村港镇政府对海田村干部、村民代表进行谈话沟通,了解村民诉求,普及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村民合理反映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
二、关于“当地部门相互推诿”的问题
经查,2020年1月,因元山村未按协商约定内容重修元山村张氏祖坟,擅自在坟墓外围约1米处修建了坟墓护壁,导致坟墓占地面积超过与海田村约定面积30平方米,引发了两村纠纷。王村港镇政府及时介入处理,调解稳控,未出现群体性事件。2020年3月,吴川市委、市政府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化解专项行动,将海田村和元山村矛盾纠纷案件纳入专项行动进行化解处理。由于该纠纷案件涉及外市村庄,为防止事态扩大恶化,2020年3月31日,王村港镇政府会同茂名市电白区沙院镇政府组织海田村和元山村双方村干部、村民代表在王村港镇综治中心召开调解会议,积极化解双方矛盾,但因双方历史积怨较深,宗族意识较强,政府建议由元山村对坟墓超建部分进行赔偿的方式化解矛盾,双方均不同意,未达成一致意见。后经王村港镇政府多次沟通协调,双方均表示服从政府指导,不会作出过激行为。至此,海田村和元山村的矛盾纠纷取得初步调解成果,基本稳定可控。
综上,群众反映“当地部门相互推诿”的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2021年9月16日下午,吴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冯德联,副市长陈雄伟组织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信访局、湛江市生态环境保吴川分局等有关部门和王村港镇政府开展现场调查并召开现场办公会议,要求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平稳把控”的原则,严防出现群体性事件,依法依规解决双方矛盾纠纷。王村港镇党委书记、镇长已及时与海田村干部、村民代表进行沟通,了解村民诉求,普及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村民合理反映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吴川市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信访局以及王村港镇政府进一步做好海田村干部、群众的思想稳控工作,严防因矛盾纠纷引发冲突或非法上访等群体性事件。二、启动跨地市信访办理调解有关机制。吴川市王村港镇政府将与茂名市电白区沙院镇政府进一步磋商,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平稳把控”的原则,组织海田村和元山村村干部和群众,通过协商赔偿等有效方式,妥善化解两村矛盾纠纷。三、举一反三,近期在全市开展排查,严防出现毁林修墓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提高群众遵纪守法水平。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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