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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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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新钊荣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50吨塑料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1-01-13 12:05:28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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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新钊荣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50吨塑料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百姓路1号,邮编:524033  联系电话:3218369  传真:3218369

项目名称:

湛江市新钊荣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50吨塑料零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

湛江市新钊荣塑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椹川大道北81号大院内43号厂房

环评机构:

山东东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于湛江市赤坎区椹川大道北81号大院内43号厂房,中心地理坐标:E110.367579°,N21.260676°。建设单位租用广东半球电热器具工业公司厂区已建一层工业厂房(43号厂房)建设该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550m2,建筑面积为550m2,从事塑料制品、塑料零配件的生产、加工、销售,年产150吨塑料零配件。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一层生产厂房(包括生产区、边角料加工区、原料区、成品存放区、模具工具库)、1.6m2的危废暂存间、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聚丙烯、聚碳酸酯、ABS塑料、阻燃ABS、阻燃聚丙烯、色母粒以及润滑油。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注塑机、塑料混色机、混料机、塑料破碎机以及塑料干燥机等。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原辅材料→塑料干燥→料斗→加热塑化→合模→射塑→脱模→成品。

项目劳动定员为8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240天,每天工作16小时;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1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为租用已建工业厂房,施工期较短,施工对环境影响较小;目前企业已投产,施工期环境影响已消失,不对施工期进行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

1.大气环境。废气主要为干燥、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在塑料干燥机出气口设置密闭管道收集干燥产生的有机废气,在每台注塑机的射塑出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采取“UV光解+活性炭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通过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2)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有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及颗粒物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有机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的要求;同时项目有机废气排放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相关要求;项目营运期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报告表预测,项目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厂界外不存在短期贡献浓度超标点,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广东半球电热器具工业公司厂区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赤坎水质净化厂的接水标较严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污赤坎水质净化厂做进一步处理。报告表分析认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噪声源为车间机械设备及空压机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65~80dB(A)之间。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选择环保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机器的正常运转,并适当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减震措施,及时淘汰落后设备;(2)对厂房进行封闭,设备均设置在厂房;(3)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器件、工具等应轻拿轻放,防止人为噪声。根据报告表预测,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噪声在声环境敏感点(南处63m处居民点、湛江市华巷小学)的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营运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原材料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尘渣、边角料塑料、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机油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原材料包装袋收集后交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除尘器收集的尘渣收集后交有能力处理单位处理;边角料塑料收集后进行破碎加工并作为原料回用;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报告表分析认为,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5.土壤环境。土壤环境影来源于项目废机油泄漏、有机废气排放通过大气沉降途径影响周边土壤环境。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土壤污染防治措施:(1)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应急响应”相结合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运移、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治理设施检修、维护,使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减少废气污染物干湿沉降;(3)废气治理设施故障或非正常运行,立即停产,进行废气治理设施维修,直到废气治理设施恢复正常才可继续生产;(4)原料及产品转运、贮存等各环节做好防风、防水、防渗措施,避免有害物质流失,禁止随意弃置、堆放、填埋;(5)危废暂存间要做好贮存区的防风、防雨、防渗、防扬撒、防晒、防流失等工作,避免贮存的危险废物污染当地土壤。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厂界外0.05km的包络线范围。

6.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机油泄漏、原辅材料火灾次生污染物、废气治理设施失效导致废气超标超量排放从而影响周边环境。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公司定期对车间电路、机械设备、废气收集及治理设施进行检修维护;(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治理设施检修、维护,使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防止废气超标排放;(3)一旦发现废气治理设施故障或非正常运行,立即停产,进行废气治理设施维修,直到废气治理设施恢复正常才可继续生产;(4)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对危险废物暂存场进行设计和建设,场地硬底化,并设置围堰,采取防风防雨措施;(5)合理布置总平面,各装置建构筑物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构筑物内外道路畅通,以利消防和安全疏散。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项目采取以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其发生概率可进一步降低,环境风险可控。

7.总量控制。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赤坎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故项目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由赤坎水质净化厂调配;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000114吨/年、VOCS0.03541吨/年。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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