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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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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韩美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时间:2020-12-10 09:32:0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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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湛江韩美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湛江韩美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4号国贸新天地B区商住楼首层商场之二、二层商场之一、三层商场之一

环评机构:

佛山市思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营业诊疗科目为包括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现开设床位25张,主要包括美容治疗床、手术床、观察床等。涉及X广等放射性设备的使用,将对环境产生的电离辐射影响,该部分设备的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不在本次委托评价范围内,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本项目为美容整形医院,医院不接待皮肤病、传染病等人群,当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确诊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立即要求患者去专业传染病医院就诊。项目不接待发烧、身体不适等症状的就诊人员,并要求该就诊人员自行前往相应专科医院就诊。预计门诊最大的接待量为50人/d,本项目设医护人员50人(其中管理和后勤人员约15人)。项目设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共50人(其中医护人员35人,其他工作人员1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一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340天。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8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建设项目租用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4号国贸新天地B区商住楼首层商场之二、二层商场之一、三层商场之一现有用地进行建设本项目,无须土建施工,因此建设内容主要为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施工期短,可很快投入使用。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少量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设备安装和调试产生的噪声以及少量建筑施工垃圾等。

建设单位应严格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白天休息时间及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进行施工。并且应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废弃物,对其进行分类处理,尽量回收利用,避免对周边水环境等造成污染,通过合理的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项目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减到最低。

二、营运期

1.水污染源

项目营运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医疗废水拟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深度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霞山水质净化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柳河。

2.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埋设于地下室,各污水处理构筑物均设密封盖板,仅在开盖清理时会有恶臭气味溢出,呈无组织形式排放,经计算,氨气和硫化氢的排放浓度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氨≤1.0mg/m3,硫化氢≤0.03mg/m3)。氨气和硫化氢的排放浓度同时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埋设于地下室,各污水处理构筑物均设密封盖板,仅在开盖清理时会有恶臭溢出,呈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量较小。类比同类型项目,臭气浓度为5~8(无量纲),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要求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项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酒精消毒皮肤,会有非甲烷总烃的产生,呈无组织形式排放,产生量较少,本项目只做定性分析,通过排风扇通风和自然通风结合处理后不会引起室内及厂界外人员的不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医疗设备等机械设备,噪声值在45~60dB(A)之间。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厂区绿化,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治理措施后,项目营运期昼间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a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废有机溶剂瓶和污泥,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危废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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