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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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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坡头区人民医院综合楼(眼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0-10-28 10:37:53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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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坡头区人民医院综合楼(眼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桥桥头北侧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C区一楼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邮编:524057,联系电话:0759-3959109、3950892,传真:0759-3959109。

项目名称: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医院综合楼(眼科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

湛江市坡头区红旗路18号

环评机构:

湛江市凯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湛江市坡头区人民医院综合楼(眼科中心),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红旗路18号,拟在医院西侧空地新建1栋12层综合楼,同时拟将医院北侧临时发热门诊拆除,在医院现有门诊大楼1楼增设发热门诊、门诊楼6楼增设PCR实验室。项目建成后医院总占地面积8976.20m2,新增占地面积580.7m2(其中62.30m2正在完善手续),本项目新增总建筑面积6600.00m2,建成后新增床位60张。项目总投资8263.4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环评分析认为,本项目施工期废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设置临时沉砂池对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初期雨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降尘;车辆清洗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或施工降尘;施工人员均招聘周边施工队伍,项目内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量较少,污染物简单,依托医院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环评分析认为,经采取相应措施后,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大气环境:环评分析认为,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扬尘,通过定期洒水,保持料堆表面湿度及地面清洁,运输过程防洒落,冲洗运输车辆,路面泥土及时清扫等措施,能有效控制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分析认为,项目施工期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环评分析认为,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设备,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合理设计,施工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环评分析认为,项目施工期间会产生一定量的弃土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项目弃土方用于场地回填或运至砖厂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环评分析认为,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环评分析认为,本项目发热门诊污水经预消毒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实验室酸性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汇同综合楼医疗污水进入医院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本建成后,新增污水量约为36.57t/d,预计医院总污水量约为135.55t/d,医院现有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40t/d,设计处理能力约为医院总污水量的1.77倍,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余量可满足项目污水处理所需。本项目建成后,医院污水处理工艺满足《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的要求。同时,本项目污水主要为医疗污水及生活污水,污水性质与医院现有污水性质基本一致,医院现有污水处理工艺可满足项目污水处理所需,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污水依托医院现有污水处理站可行。

(2)大气环境:环评分析认为,根据估算结果,本项目新增排放的NH3、H2S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占标率<1%,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同时根据《湛江市坡头区人民医院住院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医院现有污水处理站的废气影响分析结论,在污水处理站做好封闭、通风设施,并加强管理的基础上,污水处理站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的建设未对医院污水处理进行变动,故本项目建成后,医院污水处理站恶臭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检验中心实验室内设置通风柜,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柜集气罩收集,直接引至室外排放,排放口避开居民楼、人行通道等,通过室外良好的大气扩散、稀释条件,气溶胶废气经大气扩散、稀释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食堂使用天然气为燃料,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烟罩收集后再经高效静电除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处理效率及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废气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定的小型规模的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综合楼楼顶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环评分析认为,本项目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风机等设备噪声及进出车辆、人类活动噪声等,噪声源强均较小,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根据预测,项目运营期对医院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均不大,医院场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弃物:环评分析认为,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化粪池污泥、餐厨垃圾及废油脂和生活垃圾。医院医疗废物均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处理,医疗废物暂存于符合环保要求的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化粪池污泥均消毒后委托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处理;餐厨垃圾及废油脂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清运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经统一袋装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收运集中处理。环评分析认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自发布受理公示以来,我分局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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