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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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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东方雨虹5万吨瓷砖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0-08-05 14:16:49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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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东方雨虹5万吨瓷砖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桥桥头北侧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一楼5号门旁(区政府行政中心北侧约200米)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邮编:524057,联系电话:0759-3959109/3950892,传真:0759-3959109。

项目名称:

湛江东方雨虹5万吨瓷砖胶项目

建设单位:

湛江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坡头区官渡工业园宝业路广东蜜宝电器有限公司内(地理坐标:北纬21°24′7.12″,东经110°24′14.84″)

环评机构:

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湛江东方雨虹5万吨瓷砖胶项目位于湛江市坡头区官渡工业园宝业路广东蜜宝电器有限公司内(地理坐标:北纬21°24′7.12″,东经110°24′14.84″),项目租用广东蜜宝电器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占地面积为33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168平方米。项目建设1条瓷砖胶生产线,预计年产5万吨瓷砖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包括搅拌楼、包装线等)、办公室(一层活动混凝土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原材料储存(共3个,容量100t/个,其中一个为隔仓筒仓)以及环保设施等,不设专门的辅料仓库和成品仓库,仅在生产车间中划分一块地坪用于分开储存;项目的原辅材料主要有:水泥15000t/a、石粉7500t/a、成品干砂27500t/a、胶粉120t/a、纤维素醚112t/a、电162万kWh;设1座搅拌楼、2台包装机、传送带等生产设备。该项项目生产劳动定员为14人,生产人员实行“四班三运转”制,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6%。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员工依托蜜宝电器公司的宿舍住宿和食堂进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环评分析认为,施工期的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和焊接废气等。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运输车辆加篷盖减速慢行,密闭运输,出入装、卸场地前冲洗干净;(2)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及时清扫;(3)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4)施工结束时,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5)采用环保焊接设备、选用成熟焊接工艺、采用环保药芯及采用高水平的焊接工人。

2.水环境:环评分析认为,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废水经厂内临时沉淀池(1m3)沉淀后回用于场地及道路洒水;(2)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官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

3.声环境:环评分析认为,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3)设备选用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械,如挖土机、推土机等,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4)做好项目各道路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同时做好施工期的噪声监理工作。

4.固体废物:环评分析认为,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按照统一管理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堆场;(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后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二、营运期

1.大气环境:环评分析认为,营运期的废气主要来自筒仓呼吸口粉尘、搅拌机粉尘、成品砂拆包投料粉尘、包装粉尘、添加剂投料粉尘、道路扬尘及汽车尾气等;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成品砂拆包投料粉尘、包装粉尘、添加剂投料粉尘由收尘设施收集,经管道进入室外强制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15-2013)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10mg/m3)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2)项目共有3个筒仓,每个筒仓顶部各设置一台仓顶脉冲布袋收尘机,粉尘经收尘处理净化后以无组织形式高空排放;(3)搅拌粉尘经与搅拌机透气口连接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密闭搅拌主楼阻隔沉降,由移动吸尘器收集;(4)其他未被收集的粉尘通过厂房的阻隔,沉降在厂房内,采用吸尘器进行收集利用,部分粉尘经厂房门窗向外排放;编制单位预测,项目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最高浓度为0.05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0.5mg/m3);(5)对厂区内地面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维护;加强厂区绿化。环评预测,生产车间无组织粉尘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约50m,浓度为43.986μg/m3,筒仓无组织排放源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约10m,浓度为16.017μg/m3,各点叠加后的落地点浓度均<0.5mg/m3,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0.5mg/m3),区域无超标点;距离项目300m的南埇村、450m的新安村的TSP浓度贡献值分别约为23.534μg/m3、20.235μg/m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报告分析认为,项目有组织、无组织粉尘排放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厂界外不存在短期贡献浓度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水环境:环评分析认为,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302.4m3/a)。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广东蜜宝电器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官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排放至官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五里山港。

3.声环境:环评分析认为,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对高噪声设备,安装中采取减振、隔振措施,在支撑料件的台座上使用不发声的衬垫材料、对设备加装隔振垫;(2)加强对进入场区内的车辆管理,设置专用进出口,设置引导标志;同时规范停放秩序、禁鸣喇叭、减少启动次数和怠速行驶;(3)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及其降噪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减少机械不正常运转带来的机械噪声;(4)在场界四周种植长绿乔木构成隔声绿化带,并做好场区绿化。

4.固体废物:环评分析认为,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生活垃圾、废弃外包装、布袋收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不合格产品、实验室试块、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废弃外包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内,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3)布袋收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由上料口倒入搅拌机回用于生产中;(4)不合格产品重新进入搅拌机进行调配比例加入原辅料后搅拌,达到指标合格后,作为产品出售;(5)实验室试块储存于一般固废储存间,委托环保砖厂拉运做为制砖原料处理;(6)含油抹布及手套由专用危险废物储存桶进行储存并进行加盖密闭,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拉运处置。

5.土壤环境:编制单位分析,该项目的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Ⅲ类;项目的占地规模属于小型,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属于工业企业聚集区,土壤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中的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编制单位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现行国家及广东省产业政策,在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规定,切实落实有关的环保措施;在达到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发布受理公示以来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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