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湛江东海岛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湛江东海岛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联系电话:3381652传真:3381653。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湛江东海岛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中科炼化一体化项目西部二期罐区规划预留地内 |
编制单位: | 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360000m2,总建设规模150万m3,12台单罐容积为12.5万m3外浮顶储罐,年周转原油450万m3,工程内容为原油罐区、原油泵棚、油品计量站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879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217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油品计量站标定排水、泵棚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及洗罐废水均进入中科炼化低浓度污水处理系统作进一步处理,处理满足《石油化工污水再生利用设计规范》(SH3173-2013)要求后回用于循环水场做补充水,不外排。废气:原油储罐采用钢制双盘式外浮顶油罐,并采用二次密封;采用LDAR监理泄漏监测与修复机制;污水提升池加盖,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由5m高的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优先选择高效低噪设备;泵房适当采取消声、降噪措施;合理规划功能区布局;厂界绿化时宜选择种植对减缓噪声影响的植物,以起到隔声降噪的作用。固体废物:清罐油泥、废油渣、沾油棉纱和抹布、吸油毡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更换,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环境风险:原油罐选用钢制双盘外浮顶油罐,并进行防腐设置;原油储罐设独立雷达液位计,实现液位报警,设置气体检测报警系统(GDS);库区内事故水池有效容积为11000m3,用于收集事故废水,并在油罐区设置防火堤,防火堤内容积按罐区最大一个储罐的容积;与中科炼化项目联动,采取三级事故废水防控系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