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瑞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可燃烧(RDF)颗粒12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麻章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瑞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可燃烧(RDF)颗粒12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如有意见,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麻章区政通东路4号,邮编:524094联系电话:0759-2733789传真:0759-2733789。 |
项目名称: | 年生产可燃烧(RDF)颗粒12万吨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市瑞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湖光农场原奶牛场地42号 |
环评机构: | 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利用边角废纸料、废布料、废皮料进行破碎、挤压生产可燃烧(RDF)颗粒,年产量为12万吨,原辅材料不涉及危险废物。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采取将生产过程设置在车间内、破碎机自带加盖装置等措施减少破碎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排放。洗手间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添加剂包装纸袋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