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霞山区农村水质净化站建设工程(挖尾村、调丰村、仙塘村)竣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验收前公示
湛江市霞山区农村水质净化站建设工程(挖尾村、调丰村、仙塘村)竣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验收前公示
根据湛江市霞山区南柳河管理所申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湛江市霞山区农村水质净化站建设工程(挖尾村、调丰村、仙塘村)(以下简称“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19年4月18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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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湛江市霞山区农村水质净化站建设工程(挖尾村、调丰村、仙塘村)
2.建设地点:湛江市霞山区
3.建设单位:湛江市霞山区南柳河管理所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东中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湛江市霞山区农村水质净化站建设工程位于湛江市霞山区,主要建设内容为29个一体化水质净化站(分地面和地埋式两种形式)。本次验收内容为挖尾村、调丰村、仙塘村。挖尾村、调丰村、仙塘村水质净化站处理规模均为100t/d。项目于2016年1月开工建设,2017年3月进行调试。项目总投资255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其中固废污染治理环保投资5.5万元。
湛江市霞山区南柳河管理所于2017年5月委托深圳市福田区环境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了《湛江市霞山区农村水质净化站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原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9月4日以湛环建[2017]84号文予以批复。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主要为生活垃圾、格栅拦截的隔渣和污泥,除臭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泥经过晾晒后进行堆肥作为肥料用于绿化,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活性炭交由供货方河南碧波源净水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置。
(二)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项目投入运营至今,未收到群众关于固废污染方面的投诉。项目验收监测表在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http://www.gdzjepb.gov.cn/)受理公示期间,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未收到公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