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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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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6-09-24 17:34:50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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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破坏生态、扰乱环保市场秩序等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筑牢全市生态安全屏障,切实维护群众生态环境合法权益和市场主体正当经营权益,结合我市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第三方环保服务领域涉黑涉恶线索。“黑中介”“黑机构”纠集人员,非法垄断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代办、环保设施运维等环保业务的服务市场,采取胁迫手段迫使企业弄虚作假,或与企业串通共谋,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帮助企业规避生态环境监管、从中非法牟利等涉黑涉恶线索。

  (二)固体废物监管领域涉黑涉恶线索。非法垄断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的运输及处置;组织、策划、实施非法倾倒、转移、填埋、处置危险废物及工业固体废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背后存在黑恶势力操控、包庇纵容的违法犯罪线索。

  (三)环境污染违法背后涉黑涉恶线索。工矿企业、畜禽养殖、作坊加工等市场主体,依靠黑恶势力撑腰造势、暴力抗法,长期超标排污、偷排直排废水、废气、废渣,非法破坏污染治理设施,逃避环保监管,长期扰民排污、损害周边群众生态权益的涉黑涉恶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线索应当真实准确、有据可查,举报人应当据实提供涉事主体名称、事发时间、具体地点、违法事实、相关证据等内容,便于核查处置。

  (二)严禁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虚假举报、诬告陷害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鼓励实名举报,对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生态环境部门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三、举报渠道

  为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举报途径公布如下:

  举报电话:0759-3381464(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14:30—18:00)

  举报邮箱:zjsthjj_zhzfk@zhanjiang.gov.cn

  邮寄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32号

  邮编:52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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