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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恢复受理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更新补贴申请的公告

时间:2026-09-24 17:30:37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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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项目调整的补充通知》(粤环办函〔2026〕51 号)文件要求,我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补贴资金”和“更新补贴资金”统一合并为“补贴资金”。即日起,“粤焕新”小程序恢复受理我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更新补贴申请。

  根据《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25〕1号)政策要求,车辆完成报废和更新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7年3月31日,逾期提交申请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759-3381518。

  特此公告。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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