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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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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湛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公告

时间:2026-08-07 11:32:11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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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湛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现有一批国有资产拟进行报废处置。为确保处置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废资产情况

  本次拟报废资产共107项,账面原值合计4,326,033.15元,账面净值0元,主要包括环境监测仪器、采样及实验室设备、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空调和其他通用设备等(详见附件《广东省湛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6年国有资产报废清单》)。

  二、报价时间与方式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17:00。

  现场查看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7号工农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郑先生,07593391003。现场查看前请电话预约。

  报价企业可选择以下一种方式提交材料:

  1. 电子邮件:将加盖公章的报价材料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邮箱:gdsthjt_zhengzehao@gd.gov.cn

  2. 邮寄:将报价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寄至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中32号广东省湛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收件人:郑先生,07593391003。

  报价材料包括:回收报价函及价格明细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回收处理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报价应为整批资产回收总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三、中选及价款支付方式

  在材料齐全、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效报价中,以整批资产回收总报价最高者确定中选单位。中选单位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处置价款。

  四、交易条件

  1. 报废资产按现有质量和存放现状处置,以现场实物为准。

  2. 参与报价的企业应在提交报价前联系预约,并到资产存放现场实地查看。提交报价即视为对报废资产的数量、质量、存放现状、搬运条件及相关风险已充分了解并接受。

  3. 报废资产以现状移交,交接后由中选单位负责保管、安全、拆卸、搬运、运输及后续处置。

  4. 中选单位须自资产交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资产的搬离和场地清理,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5. 搬运人员、工具和车辆进出现场须服从处置方管理,不得损坏建筑物、设施设备及其他财物。

  6. 中选单位须依法依规做好回收、拆解和环保处置工作,相关安全、环保责任由中选单位承担。

  附件:2026年第一批国有资产报废清单

  特此公告。

  广东省湛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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