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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湛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废旧电池报废处置公告

时间:2026-08-07 11:25:16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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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湛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现有一批已达到报废条件的废旧电池拟进行单独处置。为确保处置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废资产情况

  本次拟处置废旧电池共34块,每块额定参数为12V100A。

  特别说明:本批废旧电池按危险废物管理,从同期一般报废资产中拆解并单列,不纳入其他报废资产整批报价范围。危险废物类别:HW31含铅废物;废物代码:900-052-31。全部电池以现场踏勘实物、数量和存放现状为准。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持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核准的经营方式、危险废物类别、经营规模和设施地址应当覆盖本批废旧电池的收集、贮存、利用及处置需求,不得超许可范围报价和承接。

  3. 具备规范开展计量、包装、标识、台账记录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的能力。属于危险货物的,自行运输时须具备相应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委托运输时须明确具备相应资质的承运单位。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中选后不得以挂靠、出借资质等方式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不得将废旧电池交由无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三、报价时间与方式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17:00。

  现场查看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7号工农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郑先生,07593391003。现场查看前请电话预约。

  报价企业可选择以下一种方式提交材料:

  1. 电子邮件:将加盖公章的报价材料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邮箱:gdsthjt_zhengzehao@gd.gov.cn

  2. 邮寄:将报价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寄至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中32号广东省湛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收件人:郑先生,07593391003。

  报价材料包括:回收报价函及价格明细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回收处理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报价应为整批废旧电池回收总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四、中选及价款支付方式

  在材料齐全、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效报价中,以整批废旧电池回收总报价最高者确定中选单位。中选单位须在签订《废旧电池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处置价款。

  五、交易条件

  1. 废旧电池按现有质量和存放现状处置,以现场实物为准。

  2. 参与报价的企业应在提交报价前联系预约,并到废旧电池存放现场实地查看。提交报价即视为对报废资产的数量、质量、存放现状、搬运条件及相关风险已充分了解并接受。

  3. 废旧电池以现状移交,交接后由中选单位负责保管、安全、拆卸、搬运、运输及后续处置。

  4. 中选单位须自废旧电池交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资产的搬离和场地清理,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5. 搬运人员、工具和车辆进出现场须服从处置方管理,不得损坏建筑物、设施设备及其他财物。

  6. 中选单位须依法依规做好回收、拆解和环保处置工作,相关安全、环保责任由中选单位承担。

  特此公告。

  广东省湛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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