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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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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举行《湛江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2025-10-31 17:39:40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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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局拟于2025年11月下旬在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会议室就《湛江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目的和内容

  随着湛江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省级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廉江市、遂溪县、雷州市、赤坎区、霞山区和麻章区等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用水需求、取水方式、供水格局等已经发生变化,为有效保障饮用水安全,对现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优化调整。

  本次听证旨在广泛、深入听取社会各界及公众代表对《湛江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与有关单位及公众代表、有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沟通交流,加强科学、民主决策。

  二、听证代表的组成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组成。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9名(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名,政府机构代表2名,其他代表4名)。各听证代表均根据听证公告自愿报名参加听证。

  (二)参加听证会的方法。

  1.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代表需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4)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5)湛江市户籍人口。

  2.需提交的材料:

  (1)《听证代表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证明文件(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登记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及复印件1份,以及指定听证代表的委托书1份、工作证复印件1份。

  三、旁听人员的组成及产生方式

  (一)旁听人员报名。本次听证会允许公民旁听,旁听人员不超过8人。旁听人员报名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有义务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对决策感兴趣。

  (3)湛江市常住人口,不受户籍限制。

  2.报名材料:

  (1)旁听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11月13日(工作日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8时)。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提交资料报名。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5楼水生态环境科。

  2、电子邮件提交资料报名。电子邮箱:zjsthjj_sk@zhanjiang.gov.cn

  联系人:曹梓钘,电话:0759-3386120。

  五、其它有关事项

  申请参加听证会人员须确认报名表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持同类意见的参加人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比例人数的,由申请人自行协商推荐听证参加人;协商推荐确有困难的,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抽签时间另行通知)。旁听人员报名人数如超过预定人数,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8名旁听人员。

  我局将于听证会前10日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在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https://www.zhanjiang.gov.cn/sthjj/)公布。在听证会前7日,我局将《听证会通知书》以及《湛江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相关材料送达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应确保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听证代表报名表.zip

  附件2:旁听人员报名表.zip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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