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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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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宣布失效《湛江市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 的通知

时间:2023-08-10 17:32:44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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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湛府办〔2023〕13号)要求,我局部署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研究,我局决定宣布失效《湛江市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

  凡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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