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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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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湛江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19 16:03:38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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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各锅炉使用单位: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湛府通〔2022〕11号)等文件规定,我局正组织相关企业对全市在用2t/h(或1.4MW)及以上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请各分局督促进展滞后的企业加快推进低氮改造工作,指导已完成低氮改造任务的企业按时验收并尽快提交补贴申报材料。请大家依法依规做好低氮改造和补贴工作,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和违法违规操作。

  我局已申请获得中央和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补贴企业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凡是符合《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湛江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湛部规2023-2)》(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sthjj/zwgk/bmwj/content/post_1735823.html)规定补贴范围的锅炉使用单位均可申请补贴,请大家知悉并相互转告,请符合条件的锅炉使用单位抓紧完成低氮改造并尽快申请补贴。

  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伍先生 0759-3387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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