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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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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湛江市2022年度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级评定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3-04-24 07:57:59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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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切实遏制我市臭氧污染上升势头,推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局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21〕79号)要求,组织开展了我市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级评定工作,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经我局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通过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全市133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进行分级评定,认定宝钢化工湛江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A级企业,认定湛江卷烟包装材料印刷有限公司等54家企业为B级企业,认定湛江市鸿达石化有限公司等71家企业为C级企业,具体清单详见附件。A级企业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扎实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B、C级企业要积极开展升级治理,尽早向A级企业转型升级。

  二、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28日18:00前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759-3381518),过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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