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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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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湛江市2023年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3-02-23 10:08:45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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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52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协同推动重点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现公布我市2023年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分局要督促辖区内2023年度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所列重点企业应在名单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一年内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并向我局申请验收。

  二、各分局应加强对清洁生产开展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督促企业按计划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附件:1、湛江市2023年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  业名单

  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3日

政务微信截图_16774639121039.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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