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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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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20:32:34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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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11号令)(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湛江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涵盖了湛江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为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定期公布城市空气、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以及行政处罚等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确保群众能全年了解我市生态环境状况。二是围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等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三是及时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的受理公告、审批前公示、审批后公告,做到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全过程信息公开。四是持续做好重点生态环境信息的发布,及时解读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政策。五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信息,强化群众监督。2022年全年主动公开发布湛江市生态环境工作各类信息2101条,包括政务动态信息274条,行政公示类信息1102条,解读信息27条,环境质量数据123条,通知公告信息135条等,其中纳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信息440条;同时加强与群众留言互动,全年办理留言53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平台发布信息320篇,进一步满足了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推进规范性文件库的建设。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的要求,完成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库的建设,并及时将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归纳至规范性文件库当中,提高人民群众查阅规范性文件的便捷性。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我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的管理,保障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7件,其中线上24件,线下3件;依法依规按时办结26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2022年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的情况。

  (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认真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对我局2021年公布的《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完善并及时公布。同时,按照新的工作形势以及实际情况,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分局对照职责要求,对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认真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五)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在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生态环境信息以及全面公开环评审批、环境质量和环保执法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环境信息,网站网页浏览量近76.6万次,独立访客量达74.7万个。同时,通过我局公众网、微信公众号上设立的交流互动平台,以及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等形式,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主动接手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行政许可

1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行政处罚

87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2

1

2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2

0

0

0

2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2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1

0

4

(七)总计

21

0

0

2

1

2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信息公开的内容也逐步规范化,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需要和期待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还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工作部署,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围绕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点和社会聚焦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二是继续发挥新媒体作用,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示政策解读材料,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本报告电子版可登录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zhanjiang.gov.cn/sthjj/gkmlpt/annualreport#282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邮编:524022,电话:0759-338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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