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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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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12-15 16:10:08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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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筹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推动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系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思想引领,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是全面部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首要的和长期的政治任务。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员部署会,印发中共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系统安排,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我局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全局工作会议等集中学习形式进行层层宣贯,通过“线下+线上”、“传统媒体+新媒体”、“个人自学+党课”等方式,开展丰富的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公众网、微信公众号、法治文化公园、宣传栏等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今年来深入打好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引领,结合我局的中心工作,对标对表,狠抓落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紧扣我局职能实际,积极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到实处,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以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为契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以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

  三是积极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推动,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多次进行批示和强调,召开局党组会审议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督促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规定,将依法执政、依法履职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二)坚持学法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制定2022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通过邀请法律专家授课,举办法制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等政策、学习新颁布实施的《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噪声污染防治法》《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让局中层以上领导切实履行责任,带头学习、带头调研、带头解决问题,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提高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二是坚持执法队伍重点学。目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取得行政执法证的有391人,针对执法队伍能力水平、素质参差不齐问题,加大执法队伍的生态环境法律培训,继续深入推进执法大练兵活动,促进全员全过程练兵,营造“比学赶超”练兵氛围。三是坚持全体干部集中学。组织市级生态环境系统185名干部参加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体人员均完成学法任务并顺利通过考试。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2022年度第一期、第三期生态环境法治培训,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2022年线上法治培训等法治培训班,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坚持制度先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转发执行《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制定印发湛江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非现场执法事项清单等三张清单,修订《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试行)》等八项执法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2021年以来,我局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建立审查台账,统一编号,对已审核文件的目录和文本进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今年,我局共制定规范性文件3件,均严格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三是严格落实依法决策机制。自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全部提交局党组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驻局纪检组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四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我局聘请广东行诚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同时我局也培养了5名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的落实,为我局的依法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坚持多措并举,全面提升行政效能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我市生态环境部门的管理依法进行,把环境监管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强化对权力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今年以来我局收到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29件,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收到信访件3441宗,按时办结率达100%,无一宗超期办理,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示等信息专栏,方便群众查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今年我局收到政务公开申请共26件均已按期答复,答复率100%。严格落实清单制度,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全面公开行政事项,按照规定实行动态调整,加强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权责清单的统一规范工作。截至目前,我局调整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公开的权责清单事项共440项,其中行政处罚383项、行政许可12项、行政检查27项、行政强制10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

  (五)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证证件管理。通过广东省执法队伍管理系统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动态化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5月份以来,我局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完成了生态环境系统372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编号及新证换发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证件有效。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力度。今年以来,我局针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共作出处罚决定85宗,全部经过法制部门法制审核,执法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办案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执法力度。2022年以来,我局开展了打击危险废物犯罪和在线监控数据弄虚作假、废塑料再生企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饮用水水源地及洗沙行业和屠宰行业等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00多人次,检查企业424家次,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综合治理模式,将720家企业纳入环境信用评价体系,优化环境执法监管模式。落实《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专项检查中,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大力推广以污染源自动监控等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方式。

  (六)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年度报告制度。从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出发,围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剖析败诉原因、找出执法漏洞、整改突出问题。二是通过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方式,从强化业务能力入手,提升行政复议和应诉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增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工作实践运用能力,不断推动应诉人员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双提升。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近年来,我局围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解”做足文章,自2018年以来,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保持100%。密切配合复议机关的复议和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自觉履行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对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依法组织调解的案件,我局深入研究调解方案,积极与当事人沟通,配合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协调解决行政争议。

  (七)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落细

  我局制定了2022年普法计划,局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扎实有效地推动普法计划的实施。一是依托微博、微信、官网等普法网站,对生态环境法律知识进行宣传。通过电子屏幕、普法橱窗、市法治文化公园宣传栏等广泛宣传宪法、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法律法规等内容,为深入打好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是积极开展2022年送法“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公益普法活动,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6·5”世界环境日和“12·4”宪法宣传日等特殊时段和节点,采取设摊咨询、进社区宣传、举办图片展、LED显示屏宣传等方式,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送法规,送技术”进企业活动为契机,深入企业举办环保业务管理培训,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2022年,我局再度被评为湛江市公益普法活动先进单位。

  二、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稳步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设仍需不断完善;三是由于思想意识的培养与塑造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法治建设宣传鼓动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各项法治建设工作,推动解决生态环境法治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

  (一)继续学习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研究、全面系统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并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二)强化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制人才培训

  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创新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立足各岗位工作实际,通过多方式、多渠道举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制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法制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审核监督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监督管理水平。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加强谋划部署,严格审核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三)持续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按照法治广东建设、依法治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布置、落实、整改、上报等工作。严格把关生态环境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为我局依法决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规定》,坚决杜绝超期办案;拓宽与复议机关、法院的沟通协调渠道,适时邀请复议官、法官、律师到我局对环境法律问题进行研讨,统一法律适用的标准和尺度;加强对执法案件的审查把关,从源头减少执法行为涉复议涉诉甚至败议败诉的风险。坚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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