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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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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表

时间:2022-09-16 18:38:54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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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

建议

采纳情况

1

广州珠湾人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湛江红树林资源丰富,建议开展涉及红树林分布区域的建设工程或生态修复工程时,要切实保护好红树林,不能以破坏生态的代价开展工程建设。

采纳。红树林是湛江重要的生态资源禀赋,已被纳入自然保护地及生态保护红线。在规划及相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我市将严格遵循国家、省、市有关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切实保护好红树林。

2

建议严格监控涉及河湖整治相关的碧道工程(尤其是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的水生态环境影响,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或产生较大生态环境影响的,需要办理环评手续。跨越水源保护区的桥梁建设项目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如避免桥梁路面的污水进入保护区内;新建扩建桥梁禁止占用一级水源保护区。

采纳。湛江市水生态环境该保护“十四五”规划中碧道工程共有9项,在规划及工程实施过程中,我市将严格遵循国家、省、市有关项目环评、饮用水水源保护及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做好河湖整治相关碧道工程的环境风险防范。

3

建议定期开展水生态调查评估,助力水生态环境改善、水生态质量提升。对水环境生态敏感区等重要地区定期开展水生态调查评估,全面掌握辖区内重点江河湖库生态环境现状和水质、生境、水生生物状况,评估江河湖库生态系统健康水平。

采纳。开展水生态系统调查评估是湛江“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任务之一。相关内容在规划第五章第三节及附件4规划工程项目表“序号50 水生态环境调查工程”中均有体现。此外,我市河湖水生态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已于2021年启动,目前相关任务正在有序推进。

4

建议单独增设深化公众参与机制的内容。包括: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中,应该完善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信息公开机制;鼓励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使水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全社会全方位的保护;加强对举报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支持力度,拓宽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渠道;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公众环境忧患意识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公众自觉性。涉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区域环评、规划环评开展听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采纳。为保障公众的生态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在规划第八章第一节第三段 强化实化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中强调了“要依法依规公开环境治理信息”;在第八章第一节第四段 开展治水护水全民行动中 明确了要强化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开展城乡居民水生态环境素养普及活动等任务,以提高公众治水护水意识;并提出了“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作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修复、企业违法违规偷排等行为的公众监督与参与,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以健全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按程序印发《湛江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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