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湛江市2022年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2-08-01 16:27:33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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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协同推动重点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现公布我市2022年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分局分别于5月、10月前组织辖区内2021年第一批、第二批名单内未验收的企业向我局申请评估验收(见附件2)。
二、各分局要督促辖区内2022年度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所列重点企业应在名单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一年内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并向我局申请验收。
三、各分局应加强对清洁生产开展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督促企业按计划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附件:
1、湛江市2022年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
2、2021年名单内未完成现场评估验收的企业名单
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