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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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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填海造地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听证会公告

时间:2022-03-18 10:16:02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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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生态环境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海洋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中心定于 2022年4月11日在广东省湛江市组织召开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填海造地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填海造地工程位于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内,填海面积66.7689公顷,现已成陆,拟用于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建设用地。本项目填海工程于2011年11月开工,2014年6月填海成陆,工程总投资47786.3万元人民币。

  二、听证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对该围填海工程环境影响分析的合理性、广泛性;

  2、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

  3、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的科学性、可信度;

  4、周边海洋环境对该填海造地项目环境影响的接纳度。

  三、报名参加听证方式

  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员20名,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2年3月28日之前)向我中心或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报名参加听证,我中心将按规定审核申请人身份并告知审核结果。逾期报名人数不足时,我中心将采取邀请或推荐的方式确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和社区代表参加听证会。

  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报名申请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听证的,应于听证会举行前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报名参加听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报名申请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或组织盖章的听证代理委托书和听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提供能够说明与建设项目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联系方式
      1、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杜琼,010-84757162;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迪蒙综合楼,100012。

  2、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陈冠秋, 0759-3383318;

  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524022。

  五、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地点在广东省湛江市,具体听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填海造地工程环评听证会报名表.zip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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