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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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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关于汽车维修(拆解)行业的废矿物油、涉煤化工相关行业煤焦油等按要求及时纳入危险废物统计管理整改任务)

时间:2021-03-29 18:07:37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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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湛江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湛江市落实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流程指引>的通知》(湛环督组〔2021〕2号)要求,现将固体废物专项督察反馈第三项整改任务“汽车维修(拆解)行业的废矿物油、涉煤化工相关行业煤焦油等按要求及时纳入危险废物统计管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三、2016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更新,新增和细化明确部分危险废物种类,但全省汽车维修(拆解)行业的废矿物油、涉煤化工相关行业煤焦油等都没有按要求及时纳入危险废物统计管理,每年大量废矿物油、煤焦油私下违规处置。全省汽车销售及维修企业近5.2万家,每年废机油产生量近50万吨,但2017年按要求申报的企业仅1496家,申报废机油量不足5000吨。全省煤焦油申报量2017年虽然增加到42.4万吨,但宝钢湛江钢铁公司、韶钢公司、嘉俊陶瓷等企业24.5万吨煤焦油长期没有列入危险废物管理,特别是韶钢公司2016年8月以来已累计非法销售煤焦油近20万吨,且该项目环评时就将煤焦油遗漏。

  (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

  (三)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标:依法查处相关企业,规范汽车维修(拆解)行业的废矿物油、涉煤化工相关行业煤焦油等危险废物的管理。

  (五)整改措施:

  1.依法查处宝钢湛江钢铁公司、韶钢公司、嘉俊陶瓷等企业,督促相关企业将煤焦油纳入危险废物管理。

  2.开展专项整治。2019年各地组织开展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专项整治和涉煤焦油行业整治行动,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理处置行为。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指导宝钢湛江钢铁公司将煤焦油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同时牵头各责任部门规范全市汽车维修(拆解)行业的废矿物油、涉煤化工相关行业煤焦油等危险废物的管理。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督促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宝化公司省企业将煤焦油列入危险废物管理。在省、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指导下,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和宝化公司均已通过广东省固废信息管理平台实行煤焦油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报备包括煤焦油在内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顺利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规范化现场考核。

  2.规范汽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2019年10月,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联合印发了《湛江市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联合整治方案》,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和利用处置情况的排查摸底,并加大现场执法力度,采取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加快完成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把全市600多家机动车维修(拆解)企业纳入固废信息管理平台实施规范化管理。

  3.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一是制定印发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考核。二是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各县(市、区)全面自查、市级抽查考评、限期整改、执法联动等方式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三是充分利用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效率。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等制度,定期开展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数据审核工作。我市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位列全省第二。

  三、评估结论

  本项任务已完成整改目标,并针对目标落实相应整改措施,达到销号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内径向我办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收件人:湛江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邮政编码:524022)

  联系电话:0759-3398621

  湛江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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