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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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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关于九洲江排里和袂花江大山江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整改任务)

时间:2021-03-29 18:07:37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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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湛江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湛江市落实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流程指引>的通知》(湛环督组〔2021〕2号)要求,现将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涉及九洲江排里和袂花江大山江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部分断面水质明显恶化,2018年1-9月,九洲江排里和袂花江大山江国考断面水质由2017年的Ⅲ类下降到Ⅳ类,未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廉江市九洲江流域每日产生城镇生活污水约13万吨,仅建成一座日处理能力3万吨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每天约10万吨生活污水直排,直接影响九洲江排里国考断面水质达标。

  (二)责任单位:吴川市、廉江市党委和政府(并列为牵头单位)。

  (三)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整改。

  (四)整改目标:完成九洲江排里和袂花江大山江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整治任务,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五)整改措施:

  1.吴川市:一是加快做好袂花江三个市政排污口整治工作。通过租用一体化治污设施对三个市政排污口进行整治,于2019年5月前全部建成投入使用。二是加强垃圾清运保洁工作。加强对辖区内袂花江和小东江河道两侧巡查工作,及时清理堆放的垃圾,杜绝河道垃圾污染地表水体的现象。三是加强对袂花江河面水浮莲的清理工作。四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吴川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长岐镇、兰石镇、浅水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支次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五是加强养殖业污染源整治工作。2019年8月底前对袂花江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户)进行拆除。2019年年底前对非禁养区内养殖场进行深化整治,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六是加强对袂花江流域淡水养殖业以及清塘废水和淤泥的监管防治,减少流域污染。七是加大流域内工业污染源整治力度。全面清理整治流域涉水工业企业污染,重点打击“散乱污”,加强流域工业源排查和监管,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工业废水偷排、乱排行为。

  2.廉江市:一是全力推进廉江市城西生活污水处理厂(8 万吨/日)工程建设进度,倒排工期,确保2019年年底前建成。二是加大畜禽养殖整治力度。继续加大禁养区巡查执法力度,对已清拆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核查,防止复养,新发现的及时清拆,确保禁养区清拆干净;同时,加大对非禁养区的治理力度,以疏堵结合的方式,引导养殖户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三是在廉江河新增5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019年6月底前完成;并定期对已建成的1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巡查,确保设施正常运作。四是加快推进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已建成的镇村污水设施加强维护,并尽快完善其配套管网,确保发挥效用;对未建成的镇村污水设施加快推进,争取2019年底前实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覆盖,确保九洲江周边村级污水设施建成投入使用。五是认真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大九洲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按总河长令要求,全面开展九洲江流域“五清”专项行动,及时清理九洲江干支流水面漂浮物,重点加强排里断面附近河段清理整治力度,避免水浮莲等漂浮物干扰影响水质监测。六是加强对流域涉水违法排污企业监管执法,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1.吴川市大山江断面2019年和2020年水质均值达标为Ш类,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2.廉江市通过加强对九洲江排里断面控制单元各类污染源的整治,断面水质持续好转,2019年、2020年九洲江排里断面水质达到Ⅲ类考核目标。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吴川市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已按时完成袂花江三个市政排污口整治工作。吴川市投入资金3800万元,租用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对博铺街道、大山江街道三个市政排污口污水进行整治,上述设施分别于2019年3月和7月正式投入使用。

  (2)强化垃圾清运保洁。吴川市已建成“村收集、镇街运转、市处理”的垃圾收集转运系统,不断加强对袂花江和小东江河道两侧垃圾堆放巡查,及时清理堆放的垃圾,基本杜绝河道垃圾污染地表水体的现象。

  (3)加强对袂花江河面水浮莲清理工作。2020年吴川市共投入资金850多万元,清理水浮莲等水面漂浮物水域面积530万平方米(长度225多公里),水环境持续改善,河湖面貌明显改观。

  (4)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一是加快建设吴川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项目,首期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目前主体工程已建成通水,截污管网已完成铺设80.11%。二是长岐镇、兰石镇、浅水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支次管网于2019年12月底前已建成投入使用。三是建设小东江隔海河四期管网建设工程,总管网长度1000米已完成铺设,提升泵站已通电运行。四是完善城区截污管网。吴川市城区新改造道路全部实行雨污分流建设,累计投入约10036万元,共铺设排污管网及排水管网约46.4公里,居民污水收集至吴川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5)加强养殖业污染源整治工作。对袂花江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存在污染物外排情况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清拆,共清拆养殖场(户)120个,清拆总面积63200平方米。已完成对非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进行粪污深化整治,均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6)开展对袂花江流域淡水养殖业清塘废水的监管防治,减少流域污染。

  (7)加大流域内工业污染源整治力度。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禁止在鉴江、袂花江、小东江等流域内上马有水污染项目,不审批在流域内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工业项目。2018年以来,吴川市共关闭废塑料及“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共395家,其中废塑料加工企业135家、“散乱污”企业260家。

  2.廉江市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廉江市城西生活污水处理厂已于2020年10月9日正式通水,目前进水量约为6.5万吨/日,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

  (2)廉江市加大对禁养区和九流江流域两岸200米范围畜禽养殖场的清理整治,共关闭拆除青年运河沿岸200米内畜禽养殖场(户)121家;关闭拆除九洲江(含支流)流域畜禽养殖场(户)407家,有效减少畜禽养殖污染物对河流的污染。同时,廉江市全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截止2020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2.51%,规模化养殖场治污设施配套率达100%。

  (3)廉江市2019年6月底在廉江河完成16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安装,总处理规模达1.8万吨/日;2020年,为全力确保排里断面水质实现达标,再沿廉江河旁再新增设3套共2万吨的一体化污水应急处理设施。截止2020年12月底,沿廉江河两岸共设置3.8万吨的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有效减少城区生活污水直排廉江河。

  (4)截止2020年12月底,流域范围内共完成10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并投入使用,总处理规模达1.86万吨/日;建成共1647条自然村的污水治理设施,流域范围内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达43.01%。

  (5)2020年以来,廉江市持续深入开展“五清”专项行动,将“五清”工作进行常态化,积极打捞水上漂浮物,减少漂浮物对水质的污染。同时,各级河长加强日常巡河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解决,确保水质达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廉江市各级河长通过“广东智慧河长”平台巡河共12208人次,共投入资金约830万元,出动人员8628人次,出动机械4036台班,清理水上漂浮物约605万平方米,约重382万吨。

  (6)为确保排里断面实现达标,廉江市加强对流域涉水企业的执法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多次组织联合行动对九洲江排里上游工业、农业以及各类生活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并溯源对九洲江干流、支流廉江河、塘蓬镇、沙铲河、龙潭河、竹山河等周边各类污染源以及水体的排查,共对73个疑似污染源和31家工业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辖地镇政府立行立改,封堵了廉江经济开发区九洲江边3个排污口,关闭搬迁1家养鹅场,整治6家养猪场、2家养鸭场以及1家生活污水直排的农户,立案处罚企业5家,并对26家企业提出整改要求。

  三、评估结论

  本项任务已完成整改目标,并针对目标落实相应整改措施,达到销号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内径向我办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收件人:湛江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邮政编码:524022)

  联系电话:0759-3398621

  湛江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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