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9年拟核发国家排污许可证企业清单的通知
湛环函〔2019〕194号
各县(市)环保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奋勇开发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局、南三区公共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各直属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的要求,2019年我市应完成14个行业大类21个细分行业的排污单位国家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14个行业大类为:畜牧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通用工序,21个细分行业详见附件1,为确保完成年度核发工作任务,请各地严格按照名录规定的行业(附件1),对辖区内拟核发企业名单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填报附件2,于2019年3月15日前报送我局总量科。
附件:
2.2019年拟发国家排污许可证企业清单(共14张表,通过OA系统发送电子版).xlsx
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武一丽 3386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