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激活、自主验收、联网确认、备案指引(2026)
主要步骤:
1、确认联网因子;
2、采购、安装;
3、填《自动监控点位备案表》,报辖区核实;
4、交《自动监控点位备案表》,获取企业端账号;
5、激活设备,试联网;
6、稳定试联网不少于一个月,自主验收;
7、联网确认,5个工作日内备案;
8、日常运维。
具体步骤:
1、确认联网因子
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应联网因子主要依据排污许可证和辖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管要求。
2、采购、安装
企业采购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合格产品名录(http://www.cnemc.cn/gzdt/yqjc/hgcpml/)中的自动监控设备,设备必须符合《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 HJ212-2025)的要求。根据《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HJ1405-202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技术规范建设排放口和监测点,采购和安装相应的设备。
3、填《自动监控点位备案表》,报辖区核实
点击下载《 自动监控点位备案表.xls》,如实填写每一项信息,粘贴每个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关键证据图片。备案表中“自动监控负责人”“负责人手机号” 将作为自动监控管理系统企业端登录账号,请尽量填写企业稳定工作人员。打印、盖企业章,交辖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核对并签字。
4、交《自动监控点位备案表》,获取企业端账号
企业自动监控工作负责人添加我局自动监控工作人员QQ号:26零23⑧6伊5,发送填好的备案表和签字过的扫描件。我局工作人员将在1-2个工作日内录入自动监控管理系统,反馈企业端的登录账号等信息。
5、激活设备,试联网
企业登录企业端添加数采仪和监测设备,填入设备唯一标识码激活设备,就进入数据试联网状态。企业对照企业端联网页面上各类数据参数,进行设备、参数调试,直到全部数据合规。
6、稳定试联网不少于一个月,自主验收
在企业端进行数据标记(调试等)、数据异常处理等相关工作。试联网数据稳定上传不少于一个月后,可开展自动监控系统的自主验收。由设备购置建设的主要出资方按技术标准规范组织验收。应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3个月内完成验收(验收通过前所有盖章资料先不要装订,待验收通过后扫描为彩色PDF版再装订成册)。
7、联网确认,5个工作日内备案验收资料
企业自动监控系统验收合格后,在企业端 “设备联网确认” 模块相应的点位后点击“确认联网”完成点位的联网确认工作。
5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资料的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污染源全过程物联网自动监控平台”的“验收台账”模块,再将纸质资料交人民大道中32号南七楼信息中心备案,获取备案回执,并送一份至辖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自留几份备查(联网证明和备案回执的模板请提前在工作群下载,如实填写)。
注意:更换监测设备、变更排口、采样口位置、更换监测设备的核心部件等情况须重新验收和备案(数采仪除外)。
8、日常运维
严格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相关技术规范开展运维工作,及时标记。停运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自动监控设备不得停止运行。
有关资料:
1、验收规范及报告要求:
严格依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4-2019)(烟气排口参照执行)。
验收条件及内容:

2、应备案的验收资料主要有:
|___关于 XXX企业YYY自动监控系统验收资料备案的报告
|_______0、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验收报告
|_______1、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报告
|_______2、比对监测报告
|_______3、连续7天以上三端数据比对报告
|_______4、自动监控点位备案表
|_______5、验收组验收意见
|_______6、相关管理制度
|_______7、自动监控系统运维记录样本(图片)
|_______8、各监测仪器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合格名录的截图证明、使用说明书(单独子文件夹)
注:
1)三端是指:现场监测仪器(中控机)、数采仪、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企业端)
2)提交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电子版、纸质版,可自行增加其他备案材料
3)管理制度和运维记录样本
3、生态环境标准、规范查询网址: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
排污许可证公示,及行业可行技术指南,行业自行监测指南:
https://permit.mee.gov.cn/perxxgkinfo/syssb/xkgg/xkgg!lawsStandard.action

